你好:我在一公司上个月刚离职,签了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做了十个月后因肩周实在吃不消而离职,在去年过年时公司放假比国假多放了两天,在离职时人事没有告知本人,但在这个月结算工资时两天扣了我近三百元,我的月薪是1461元,而且人事告知不做满一年没有年假,也没法用年假抵消,请问这符合劳动法吗?因为人事说她们完全是按照法规办的,作为一个小小的工人该怎么维权?谢谢!
目前的问题是这样的:我所在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光伏清洗设备,因为欧债危机及5月份的美国双反问题,电磁片厂大量缩减生产,我们公司设备卖不出去,公司股东开会就决定裁员一部分人,也就是公司前段基础人员,例如采购、行政、品质、工程,但是公司只想赔1个月的基本工资(苏州为1370元),且并未提前一个月告知,让被裁人员做
我在试用期离职了,离职当天老板不在,于是就留了张字条就走了。老板不给开工资,刚工作没多久。请问老板在这种情况下不给开工资合法么?我应该有什么方法维护我的权益?
我在向现在的公司提出离职时,公司并未同意。后来,我提前30日提交了书面申请,现在30日的期限已经到了,但是公司以人事员工病假为由,拒绝给我办理离职及相关手续的转接。 在这30日内,我已经将工作交接完毕,但是公司说必须等到交接的人工作没发生问题,才会支持我5月及6月的工资。如果员工工作过程中,对公司有任何损失
本人上个月办理离职手续,由于当时发生些小矛盾,办理后匆匆离开,但是本人离职手续基本办妥。现在突然公司说我未在工资条上签字,所以我这最后半个月工资没法给我开(次月打到卡上),说要开的话要到公司签字。我就纳闷了,当时办理的时候财务也没有说让签字,难道是忘了?再说以往每个月工资都是打到工资卡上,也没有签字
我与原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上保险。我手上也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我是那个单位的员工,以前上班打卡,但是时间长了怕是也被他们删了吧。每个月他们都是把钱打到我的银行卡上的。但是以前共事过的同事应该算是人证吧?这样的话申请劳动仲裁能赢吗?由于工作比较忙,一直也没有时间跑这个事,但是今年一月份的工
公司是一家保健品销售的民营企业,本人在公司作为专卖店里一线销售员工作已经有将近七个月,但是还没与公司签定任何合同。在6月19号本人向公司口头提出离职意向,工作一直维持到七月底,而公司在6月28号发布文件宣称,在七月份促销月后三个月内离开公司的,将扣工资的10%作为老顾客服务经费,由店长当作店内统一服务经费支
我于2011年9月入职该公司,当时把我的执业证也注册到该公司去了,后于2012年1月份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他们并没有按照合同上面给我购买保险!并且每个月的工资发放日为20日,合同上面也说明了不能拖欠员工工资,但是每个月基本上都会拖欠5至10天的工资,我已于6月25日提交离职报告,当时他们不同意,我就请假!回来后
我2月以实习生进入公司实习,3月公司让我提交了转正申请,经理签了字的。但是我7月才领的毕业证,现在觉得在公司工作不开心,想提前辞职,公司不允许,我可以直接走人吗?我们公司每月8号发工资,我如果8月2号走,会不会影响我7月工资的领取。还有我可否要求补偿双倍工资,如果可以,应该要求从几月补偿? 公司没有与公司的
已经离职,公司答应赔付2个月工资,但由于财务失误发了3个月,我觉得不是我的问题不想还,怎么能不还?
已经离职,公司答应赔付2个月工资,但由于财务失误发了3个月,我觉得不是我的问题不想还,怎么能不还?公司想发律师函到我老家的地址,该怎么办? 可是发给我的钱已经剩下很少了,还有其他缓解的方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