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华家等三家在村里的允许下修了一条路,有一天,下了大雨导致山体滑坡,把小李家的房子推跨了,问一下这里面的责任情况?
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什么性质?我们想要追究他的责任,该采取什么法律程序?应不应该赔偿我们损失
2009年9月12零晨,我老公请车拉货到成都去卖,到飞仙与雅安交界处20米处,一辆面包车超过他们的货车,拦住他们的货车,四五个人下车就把我老公从货车上拉下来打倒在地,货车师傅连忙把车熄火下车,一看都是本地方的人都认识,就把他们拉开了。他们又跟随我老公拉货的货车到了雅安多营高速路口,把车停在货车前面不准走!
我于2011年6月将房子租给房户开按摩院。第一份合同没有任何问题。他开了半年后生意一直不好,便在供暖之前重新写了份合同,骗取了我的信任并让我在合同上签了字。刚供暖时候,室内温度一直在20度以上,但12月份整个一个月供暖一直在16度左右,房户便以温度没有达到将我起诉,要求赔偿他半年房费并赔偿他的营业损失。(现在
我于2011年6月将房子租给房户开按摩院。第一份合同没有任何问题。他开了半年后生意一直不好,便在供暖之前重新写了份合同,骗取了我的信任并让我在合同上签了字。刚供暖时候,室内温度一直在20度以上,但12月份整个一个月供暖一直在16度左右,在12月份期间房户找热力公司给他开了三次12月份的测温记录,三次测温记录都没有
我于2011年6月将房子租给房户开按摩院。第一份合同没有任何问题。他开了半年后生意一直不好,便在供暖之前重新写了份合同,骗取了我的信任并让我在合同上签了字。刚供暖时候,室内温度一直在20度以上,但12月份整个一个月供暖一直在16度左右,在12月份期间房户找热力公司给他开了三次12月份的测温记录,三次测温记录都没有
我于2011年6月将房子租给房户开按摩院。第一份合同没有任何问题。他开了半年后生意一直不好,便在供暖之前重新写了份合同,骗取了我的信任并让我在合同上签了字。在12月份期间房户找热力公司给他开了三次12月份的测温记录,三次测温记录都没有达到17度。由于第二份合同上有一条是保证他的室内温度在17度以上,房户便以温度
我于2011年6月将房子租给房户开按摩院。第一份合同没有任何问题。他开了半年后生意一直不好,便在供暖之前重新写了份合同,骗取了我的信任并让我在合同上签了字。在12月份期间房户找热力公司给他开了三次12月份的测温记录,三次测温记录都没有达到17度。由于第二份合同上有一条是保证他的室内温度在17度以上,房户便以温度
本人下午2点40分宿舍,晚上和同事10点20几分下完班回到宿舍,刚到门口发现,门是开的,还开着灯,进去之后发现房门被撬开了,三台电脑都被盗,房间也是乱乱的,然后报了警,楼下也有电子眼,也从电子眼里看到了盗电脑人的样子,但不是很清晰,但是警察并未有跟进的态度?请问像这种情况,1: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我们公司在商场的店铺因无营业执照撤店,该不该赔偿我们员工的损失?刚开始我们申请补偿一个月工资,公司说只发底薪没有补助,我们协商了之后就同意了。而且公司说在没有处理完这件事之前都是有工资的。但是同意之后,公司又反悔了,说之赔偿一星期的工资。这个我们几个小女孩子,出来打工都不容易,这样公司太过分了,而且
小华、小明、小张三家人合伙在村里的允许下修一条路,有一天下大雨导致泥石流塌方,把住在下方小李家的房子
小华、小明、小张三家人合伙在村里的允许下修一条路,有一天下大雨导致泥石流塌方,把住在下方小李家的房子推垮了,请问一下这里面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小华等三家人责任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