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后我和后妈双方签订家庭分产协议但没有做公证,房产归我也没有过户,事过5年,后妈起诉要撤销赠与给我的一般房产,我怎样应对?
我是一个单亲家庭,早在10年前父亲就和现在的阿姨生活在一起,去年(2011年)他们拿了结婚证,在他们拿结婚前两个月父亲写了一份家庭财产协议,我,父亲还有阿姨都签字按了手印。现在就是不知道假如以后发生纠纷这个协议在法庭上能生效吗?
宅基地腾退家庭内部的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我家在北京,现在宅基地腾退。家里有六口人,分别为母54岁、父61岁、儿29岁、儿媳29岁、女22岁、女婿26岁六人。但腾退协议只认定了五人,儿媳没有认定。户口只有母女二人是当村的农业人口。其他四人户口都不在此地。父和儿是继父子关系。宅基地产权人是母。母和父与儿签署了分家协
房产证是儿子的,旧房分好后,新房由三个儿子出资兴建。三间新房建好后,下面的第一层楼由父母管理使用,用作生活及一般医药费等开支。(父母亲有什么特殊情况另行商议)。我想问下父母是否有出租权如果有的话是否要经过儿子的同意?
婚前家庭成员间的书面声明协议不公证,将来可否作为有效法律依据处理?
男女双方属于二婚,各有孩子。为保证双方当事人今后利益及生活保障,双方家庭成员间签署了一份关于财产、赡养分配等方面的书面声明。涉及人员均签字并留指纹。请问此类书面证明不去公证处公证,将来如果碰到矛盾要打官司时,能否作为有效的法律凭证?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 原家里是一栋30多平米的小平房,带着二老一起住,由于房屋太小,故翻建成小二楼。原产权人是我父亲,家里有三个儿子,但是只有我一家三口带着二老住那房子里面,另外两个弟兄的户口均不在里面。当时翻建时,所有的建房费用全是我一个人所出,也和另外两个兄弟签订了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 “家庭
我和老婆结婚时,拆除了她父亲的宅基地,修建了三层楼房。现在我们感情破裂,她要和我离婚。法院说因是家庭共同财产,在判决时无法处理,那么,我们在法院调解时,可不可以对房子进行分割?
我岳父因为再婚和我老婆发生经济纠纷 现在双方协商准备签订一份家庭内部协议 协议的内如如下: 为了建立和谐家庭,充分发扬父女亲情精神,针对家庭中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经内部平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的“家庭内部协议书”,以共同执行: 1.原有家庭存有的唯一一笔投资款XX万元,原由女儿XXX负责保管,现正式移交给
律师您好:不久前父母单位分了一套福利房(经济适用房性质),写了家庭协议。问过律师,家庭协议有效,但是最近报纸上一则消息让我对这份家庭协议产生了不安,原文如下: 张老太年过八旬,最近几年一直卧病在床。不久前,张老太因为心脏病住进了医院。他担心子女为房产产生矛盾,思来想去,将四个子女喊进病房。“妈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