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与债务人借款时在《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也无其他约定。债权人在诉讼中却说是口头约定的
债权人与债务人借款时在《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也无其他约定。债权人在诉讼中却说是口头约定的,两者分歧大。债务人要求债权人出示《借条》,债权人不肯出示,只出示了证人证言。但债权人又称,按常理推论就有利息,理由是我为什么不要利息,图的是什么?而债务人也无证据说明其理由,请问:法院会按常理推论支持债权人的理由吗?
债务人被起诉,但被起诉的债务人本身又是其他债务的债权人,能否用债权(借条)来偿还本身的债务呢?
债务人被起诉,无钱还债,但被起诉的债务人本身又是其他债务的债权人,能否用债权(借条)来偿还本身的债务呢? 谢谢各位律师! 现在被起诉者的情况是: 1. 房产等固定资产已经被法院查封拍卖(所得金额不够偿还债权人) 2. 害怕被执行拘留,本人也躲起来 3. 身上还有债权(即其他人欠他钱的欠条) 4. 无固定收入,
借据上约定月息2,债权和债务人为亲属关系,一年后债务人以资紧为由,与债权人单独口头约定,先付月息1
借据上约定月息2,债权和债务人为亲属关系,一年后债务人以资紧为由,与债权人单独口头约定,先付月息1.5,余0.5以后补,按1.5付息四年,还本金时对欠息否认,法律上应怎样认定,该谁举证,能否以亲属关系,交易习惯,四年付息1.5来判断双方已达成调整利息的合意?谢谢!
借据上约定月息2,债权和债务人为亲属关系,一年后债务人以资紧为由,与债权人单独口头约定,先付月息1
借据上约定月息2,债权和债务人为亲属关系,一年后债务人以资紧为由,与债权人单独口头约定,先付月息1.5,余0.5以后补,按1.5付息四年,还本金时对欠息否认,法律上应怎样认定,该谁举证,能否以亲属关系,交易习惯,四年付息1.5来判断双方已达成调整利息的合意?谢谢!
借据上约定月息2,债权和债务人为亲属关系,一年后债务人以资紧为由,与债权人单独口头约定,先付月息1
借据上约定月息2,债权和债务人为亲属关系,一年后债务人以资紧为由,与债权人单独口头约定,先付月息1.5,余0.5以后补,按1.5付息四年,还本金时对欠息否认,法律上应怎样认定,该谁举证,能否以亲属关系,交易习惯,四年付息1.5来判断双方已达成调整利息的合意?谢谢!
借据上约定月息2,债权和债务人为亲属关系,一年后债务人以资紧为由,与债权人单独口头约定,先付月息1
借据上约定月息2,债权和债务人为亲属关系,一年后债务人以资紧为由,与债权人单独口头约定,先付月息1.5,余0.5以后补,按1.5付息四年,还本金时对欠息否认,法律上应怎样认定,该谁举证,能否以亲属关系,交易习惯,四年付息1.5来判断双方已达成调整利息的合意?谢谢!
我借了老李20万元,借款时借条上没有约定付利息,我已还款17万,还欠3万未还
我借了老李20万元,借款时借条上没有约定付利息,我已还款17万,还欠3万未还。后老李要我还最后3万时我没钱,他找了几个人不让我走并胁迫我按照他的意思另写了2次借条,借条上借款一张是20万、另一张是24万,但一直没约定支付利息,现在他就用这张24万的借据进行了诉讼,并提出之前还的17万是利息,要求还要还款24万元,现
我向老李借款20万元,但借条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目前已经还款17万元
我向老李借款20万元,但借条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目前已经还款17万元,期间老李找人胁迫我另写了两次借条,一张20万元,一张24万元,现在用这张24万元的借据进行了诉讼,并提出了17万元是利息,要求还要还款24万元,现有证据证明只欠款20万元,并可以说明当初口头利息是无效的,但也无法证明是所还本金,另外当初胁迫我写借条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归还借款时起算,最长可达20年。”请问这话网上能搜到,
民间借贷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归还借款时起算,最长可达20年。”请问这话网上能搜到,法律依据是啥?请列出法律原文。 谢谢!
原告在诉状中的诉讼请求要求我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但没有借条
原告在诉状中的诉讼请求要求我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但没有借条。在事实及理由中原告却是以我15万元的借据作为依据诉讼,请问这诉讼是否成立?
借条没有约定利率和还款时间,借款时间是2009年4月16日,口头约定一个月
借条没有约定利率和还款时间,借款时间是2009年4月16日,口头约定一个月,一个月后催讨到现在已还14500,剩下的5500没还,利息应从何时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