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前我与房地产公司用传真的形式签订居间合同,合同中写了此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效用。我也没有收到任何定金,房产公司他们代收了 后来因为发生了一点意外,我不想卖房了。房产公司收的定金也已经退回买方。 请问,事过一年这个传真件还有效吗?会有法律效应吗?
本人有房屋一套,房本为本人名字,属婚前父母购买,本人妻子于2010年11月底与一房地产中介及买房人三方签订房屋置换居间合同,合同上卖方签字为我妻子代替我签字,委托代理人为我妻子本人签字,我本人未到签约现场,也未给我妻子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现由于家庭纠纷不卖房了,买方要求按合同赔偿损失,请问此合同为代签是否有
我昨天刚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及居间合同》,由于产权人在外地,合同是由她男朋友代签的,当时没有出示授权书,请问合同是否有效?
中介公司将我(买方)和卖方起诉了,居间合同霸王条款是否有效,急盼法律高手予以解答!!
我通过一家中介公司看了一套二手房,匆忙看过一次就在他们精英团队的轮番劝说下签订了居间合同,并支付一部分定金卖方。第二看房的时候发现楼房主体顶部外墙出现裂隙,而且是多条。随即上网查询,并找建筑和装修方面的人士了解原因,答案是:地基下沉或是建筑用料、技术不合格所致。我马上联系中介公司的人,让他们也到现场
买卖合同未约定户口问题,但原来签订的居间协议中约定了卖家需在买家交付房款(约定的日期)前迁出户口,是否有效?
今年7月和广东的一个工厂签定了一份外贸加工合同,交货期在8月25日,(合同上写道:迟交和罚款:若延迟交货,除不可抗力事件外,卖方须向买方支付罚金,其金额按每延期1天迟交货物金额的1%,不满1天者按1天计算,所有因迟交而产生的后果由供方负责。)实际出货在9月14日,导致国外客户非旦不要这批货,而且还要求高额赔偿。
今年7月和广东的一个工厂签定了一份外贸加工合同,交货期在8月25日,(合同上写道:迟交和罚款:若延迟交货,除不可抗力事件外,卖方须向买方支付罚金,其金额按每延期1天迟交货物金额的1%,不满1天者按1天计算,所有因迟交而产生的后果由供方负责。)实际出货在9月14日,导致国外客户非旦不要这批货,而且还要求高额赔偿。
买方签定中介的居间协议和中介的格式合同(未签黄色封面《上海市房产买卖合同》),只交了1万意向金并被转定金,不想再买了,是否能要回定金并结束该协议与合同。是否会被追讨佣金和格式合同中规定的高达房价20%的违约金?法院会否支持?谢谢 且该中介的报价是其他中介的110%(可以在安居客等网上查到),该中介也未取得我
因为做低房价,所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与居间协议上的价格不一致,如果提起诉讼的话,这份买卖合同是否会无效从而终止房屋买卖?
和同上房子只提供房屋地址、面积、国土证号,无房产证号。合同上卖方仅提供房主姓名,未提供身份证号,签约人为据说为房主亲戚,签了姓名及按手印,未提供身份证号码。目前情况是,我为买方因不相信签约人及中介,想收回预交的定金1万元,定金在中介手中,合同书上写的是签约人收到我的定金1万元,签约人与中介另签了一张收
我是一个股民,前段时间亲信了一家股票投资公司,花了7000成为了他们的会员,没过多久他们说股市不稳要布局一只股票,要交5000元的保证金,来拉升这只股票,当时信了,钱交了后,一个月反而亏了一万多,而且打电话读不通,正当我绝望以为遇到骗子公司的时候,他们又打电话过来,说前段时间是他们一家分公司的不正当操作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