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镇政府准备用2万9千元一亩的价格买我村的集体耕地、林地。但是不说明主要做什么用?村民中有一半人是强烈不同意的,其中同意的人中基本都是妇女,同意原因主要是领导去家里做工作的。选代表的时候只选了6个人去,然后就要求大家签字,请问一半人不同意以及不说明土地用途,可以买我们的土地吗?
我村的村干部在村集体群众不知情下把村集体的鱼塘以极低的价格贱卖给他人,群众意见极大。而且买鱼塘的人把鱼塘填上了泥土,还把我的林地周围的地都以各种手段归他所有,造成我的林地无路出入,因此我要求从鱼塘填起的位置留一条路给我的林地(其他处无路),方便出入,由此引起了纠纷。镇领导迟迟不见来处理。我想问我的要
我们生产队关于买卖钱分配时,男方结婚生,老婆户口不在我们生产队的,后照常分配钱。女方结婚后,户口在本生产队,女婿户口不在我们生产队,他们说没有。我国男女平等互利,同样是独生子女,为什么生女的家庭得不到同样分配,请律师老师帮助我这样来解决?
我在家门口买了一片集体地,他们是自愿卖给我,当时就办了手续,他们都签了名和按了手印同时我也付了钱。这片地到底属不属于我的?可不可以办地契?不可以的话我的钱还可不可以追回来 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愿将门市房屋6间卖给乙方为业,售价200万元。款笔下付清,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协调解决已出租的房屋
某农村集体土地存在权属纠纷,2010年进入司法程序,但在纠纷没解决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出卖土地用于水厂建设。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是集体的闲置土地,没有具体分到各户。 当地政府是否有权出卖村里的集体土地,需要卖的话要经过村民同意不?
农村原有村部,通过村委和村民代表同意,与一企业签订出卖合同,合同明确原村部宅基地及院落今后国家征地补偿款都归企业。问:村民有权变相出卖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吗?
我们这是农村的集体土地,以前免费供教育用地,盖的学校,后来学校搬迁,现在土地应该归集体社员所有,但是最近有私人在没有任何手续,文件,合同的情况下盖起了商品楼,只给集体社员每人1000元的补偿,但是有的社员不同意,就通过各种途径让其同意,总共十八间门面房,社员300人左右,按现在的房价和地价,承包商拿出的钱
现有农村集体土地13亩,其中已有房屋占地有7亩,原耕种地是6亩,几年前将这13亩地承租给个人开厂,当时承租时是各户居民都签字同意的,现在生产队队长私自将这13亩地全部卖给该厂所有人(即原承租人),并未告知村民,更别说村民是否同意,而两人居然串通,给去询问的村民的答复是两人都不知道卖了多少钱一亩地,此种情况,
N年前我家一套老房子以5000块的价格买给一对老夫妻。集体土地使用证也给他们了。但是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土地证上仍是我家的名字。现在村里要统一登记记录。请问这个房子的算是我们家的还是他们家的?能要回来吗?
农村集体土地是不是村民能够私自出租和买卖,他们之间签订合同是不是有效?如果能够出租和买卖,那么正确的法律程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