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局收取评审费不给开具收据、发票,属于什么性质?评审费事服务费吗?有无标准?谢谢
我4月20日下午去吴江盛泽的文化宫,也就是人才市场。找了两家中介。交了110元每家。他们给分别给我找了两份工作。因为我没带简历。第二份我没有直接去。第一份工作我去面试的。22号上午让我23号下午去复试。而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我没去。让我朋友帮我去。然后用人单位也在中介的纸上写不录取。 第二家公司也是不录取。
在汽修厂办理车辆年检时,押金条过期,向其索要收据发票,告知发票过期是由本人原因造成不予开具发票,这样合理吗?可否向其索要返还?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撕毁了一张报名收据的三联单,并撕碎仍进垃圾桶,请问我会受到什么处理?谢谢 我是作为代理,把辅导班的报名收据中的一张三联单撕碎扔了。我很确定并负责的说 我是把他销毁了,请问我要承担什么责任?急!谢谢
日前我全款购买房屋一套,后因开发商原因想退房,开始开发商同意退房,后找种种借口不予退房,最后收取我10%违约金后给办理了退房。但没给任何收据,请问开发商对收取的尽10万元的违约金应不应该出具收据?应该出具什么样的票据合适?
我是一名经销商,目前需要开具服务发票给到我的一个合作商,但对方需要我到我营业执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服务发票。那么我的营业执照是在洪泽注册的,如果我现在到淮阴地区的税务机关开具服务发票,算不算符合对方的要求呢?怎么判断营业执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呢?谢谢
尊敬的律师同志您好,想咨询个问题。我所在小区的物业职责根本不称职,小区保安设施不称职,我在小区一年内丢了两辆电动车,家里的管路堵塞,还有小区的环境卫生都差的很,这样的物业,我有没有权利不交物业费,哪怕物业下律师通函信了,对于我这样的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吗?难道物业没有错误吗?怎么样我可以拿法律的武器维
二手房买卖,并收取了定金,开具了收据但还没有签合同,现在不卖房子算不算违约
前段时间和买房人谈好了二手房买卖,收取了定金,开具了收据,上面约定剩余房款20天之内付清,一个月之内交房子,但还没有签合同,他们也没有在约定时间内付房款。现在因为某些原因我们想在10月底腾房子,和买家商议,他们也没给明确答复,现在距离打定金收据时间已经快一个月了。现在如果我不再卖房子了,算不算违约。谢谢
造房子帮工从楼上摔下来,经浙医二院救治已出院。问题是我花了五万多的医疗费,有四张住院收据凭证。伤者家属花了一万多的医疗费,就一张凭证,就是这个发票归谁的问题,医院第一次没法办理出院手续,说必须要凭住院收款收据才能办理出院手续,后来被转入浙医二院的康复中心滨江医院继续接受康复治疗。而这一次没有任何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