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父亲有个精神病的儿子,为怕儿子被单位解雇,他迟迟不给儿子办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现在老父亲身体不行了,他怕今后有人哄他签字,侵占他儿子的财产。老父亲想通过法律写个材料,在他去世后他儿子有关财产的签字是无效的。 请问,1,这样做法律有效吗?2,以后他儿子有关财产的签字凭着这个证明材料就能无效吗? 谢谢
黄某生有两个儿子——黄甲、黄乙,一个女儿——黄丙,其中黄乙患有先天性智障,无独立生活能力,自1995年起一直生活在黄丙家。2000年,黄某去世,生前未立遗嘱。黄甲、黄丙约定:黄丙为黄乙监护人,黄某所有遗产均有黄乙继承,之后黄丙将黄某遗产中的住房产权证变更为黄乙。2010年3月,该住房拆迁,黄乙得到一笔可观的拆迁
母亲是精神病人,父亲在外居住七八年了很少回家,弟弟已超过二十岁但没有想法,未通知过姐姐就与母亲直接去办了离婚手续,姐姐在离婚后得到消息,可否提起法律诉讼或推翻其离婚协议无效?
自住房常年受楼下的一精神病人骚扰,财产受到损失,如何寻求法律援助
我父亲于1998年从中介手中购得一二手房,5楼,入住后,4楼一老年妇女总是来拍我家门(大声的拍),说我家人用蜡堵她家的门锁,用尿淋她的窗户.我父母很是奇怪,多方打听才了解到可能是以前这个房子的主人与这老太有过争执,但现在是我们在住,老太仍来打扰我们的生活.隔三岔五的就上来砸门(有时把门锁都砸坏).我
张一和张二是兄弟,他们还有个妹妹。张二是个正式工人,15年前结婚,育有一女。在女儿4岁时,张二由于工作不顺、精神抑郁,后和妻子离婚,孩子判女方抚养。张二每月出一定额的抚养费。后由于张二精神问题一直加重,无力工作无收入,靠低保生活。其前期和女儿以后也一直和 张二无任何联系。在张二生病期间、一直由其再农村的
姥姥是常年精神病人,生有5名子女。其中老四也有精神病史并离婚,生有一子(孩子由男方抚养)。十多年来,老人和老四一直由老三照顾(老三也是他们俩的监护人),老大和劳务按月给老人的赡养费,老二一直在外地,从未照顾过老人也没给过赡养费。去年老人名下的老宅子拆迁分得一处房产价值80万,由于老人无行为能力,五姊妹
我有五个成年子女,其中一名患有精神病人,其名下有一套房产,其本人长期居住精神病院,无配偶和子女。目前我是他的唯一监护人。我是否有权在遗嘱中对我患精神病儿子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理? 我是否可以安排,如他过世,他的房产由各兄弟姐妹均分;如其他兄弟姐妹先于他过世,由他们的子女继承份额? 按照我国法律,侄子辈是否
如题。朋友因吸毒被抓进看守所,后县派出所出保证金将它移至市劳改所(暂且这么称),后发现同关押的都是精神病人,朋友被毒打。请问这属于何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