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份,我和人家去打架把那个人打伤,后经过派出所的调解我们和被害人达成协议,我们赔偿被害人一万多元。(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名。 ) 而在今年2010年6份对方说我们给的钱太少了,还要求我们进行赔偿。请问我该怎样做? 当时去打架的有七个人,后面赔偿只有3个人。请问他们是不是现在还因该赔偿给他?而
我想问一下。在两家没有达成理赔共识之前。派出所就给叫我俩家签了 治安调解协议书 我想问一下 这个协议书签完以后是不是就证明这件事情就结束了。签了对我们有什么敝处么? 会不会签完一份钱也得不到呢。如果他家理赔的金额我家不满意可以提出来么?请帮我看看这个协议书。对我有好处么? 治安调解协议书 经调
调解协议书没有加盖公章,主持人和见证人都是民警,而且有一主持人的签名是代签。是否可申请撤销该治安调解协议书,如能撤销,该如何撤销,诉讼的主体是谁(是向调解民警申请还是向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
治安调解协议书有明显的不合法的地方(未加盖公章),我想申请撤销,公安机关久拖不决,我现在想像法院起诉,却不知道诉讼的主体是谁?是协议当事人还是当地公安机关
孩子探视权,之前离婚在民政局有份协议,双休日归我探视,但女方不让探视,导致3年未探视孩子,起诉法院,起诉内容要求恢复探视权,但法官却以调解方式偏袒一方,导致签订了一公协议,这就违反了原告的诉求。如果我申诉成功,重审,法官会重审给我判决探视时间,还是按我的要求恢复之前的双休日探视两天的协议。我申诉的目
孩子探视权协议书,约束项有几条,内有一条规定如果不按时拿抚养费就中止我的探视权,但我看了相关法律抚养费和探视权不相关,不拿抚养费也不能中止探视权。我不怕拿抚养费,我觉得这份协议不公,探视时间短,请问单就这一项去申诉会得到支持吗?
因打架去了派出所一起签了协议调解协议书,第二天去医院检查出现病情严重这要怎么处理呀
因打架去了派出所一起签了协议调解协议书,第二天去医院检查出现病情严重这要怎么处理呀!调解协议书那里写有不追加不想的法律责任那这个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