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在平谷有一个民宅,老房子,1983年左右盖的。产权是我的父亲。1998年我母亲去世。2000年左右我父亲和张女士结婚,并带来一个女儿。最近,张女士在我和弟弟不知情的情况下,拆除了老宅,要在上面出资自己建房,并且说和我父亲签了一份协议。我和弟弟坚决不同意张女士在老宅建房。目前房屋正在建设中,目前已经打了地基。我特别着急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我和弟弟能否用法律手段强制张女士停止施工? 2、张女士和我父亲在我和弟弟不知情的情况下拆除了老宅,并签订了协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3、能否强制张女士拆除正在建设中的部分,恢复我们的老宅? 我觉得,我和弟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老宅子不仅仅是老房子,也承载了我们太多的童年记忆,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张女士擅自拆除了我们的老房子。我们非常非常的气愤!请求各位律师尽快给我们意见。非常着急。非常感谢大家!!!
我祖上有一块地,当时拥有完整有效的土地证,后借于同村一人建房子,土地证仍保留在我们手上,这是1978年的事情了,后来那人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在未经我任何一个家人同意的情况下,于8几年通过了土地房产办理手续,而且在91年的时候,村里统一回收旧证以换新证之用,然我父亲一直未能把新证领回,现目前我们手上只有当时回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就是我老家现在又800平米宅基地现在盖成厂房了欲对外出租,这800平米其中有一半是我父母结婚后买的邻居家的,合到一起成了现在的800平米,写的我爷爷的名字,现在我爷爷已经去世多年,我奶奶在我老姑家住着。现在我老姑提出要求要每年给他们一万元钱,还要我爸爸去世之后我还要接着给,要钱的理由就
去年12月份租赁一套两室两厅的房屋(2003年左右装修的),用于住宿使用;在2012年7月17日据楼下住户反映有漏水现象,经过检查发现是由于阳台洗衣机排水未排入排水口造成水进入室内地板(室内地板与阳台连接在一起,而且阳台上没有排水口),现在房东要求全部重新铺设地板,费用要求赔偿为一万五千元,请问这是否合理,关于
对方要与我离婚,第一次开庭没有判离婚,事过半年现在对方又上诉要离婚,这半年没联系过,我不想离婚,是因为对方一分钱都不给我,房子车子都是他母亲的名字,请问这种有办法不离婚,或者如果被判离婚,能要求到赔偿吗?
请您输入因纠纷,租赁到期未搬离,房主可以破门换锁吗?他是私闯民宅?问题标题
我和二房东有纠纷,他拒绝赔偿。租赁到期拒绝搬离,希望法律解决。二房东或者房主可以破门换锁吗?算不算私闯民宅?在他闯入时,我反抗,有冲突,谁负责任? 纠纷:我和二房东有书面协议租了11个月房,但后来发现,二房东和代理房主的中介公司的合同只有9个半月。经口头协商,二房东同意我提前在9个半月时退房。退房日,二
其一:与本村村民曾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今年到期,想续协议,对方给出条件十分苛刻,很难接受。如果双方私下不能达成共识,立的协议在法庭上是否有法律效益。 其二:租地办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今年也到期,厂子不景气,与几年前倒闭,营业执照已交回,如果现在再续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营业执照等证件,因厂
我是1990年因前任丈夫患精神病,几次治疗无效后无奈之下带着女儿和他离婚,离婚时法院将4间平房中的其中3间判给我们娘俩,因丈夫患精神病我们无法居住法院判的房子,因此我带着当时只有4岁的女儿回娘家在娘家所在的村子租房子住,1995年曾有个房客租住我们的房子,但还没住10天房客由于被他经常骚扰退租了,自此之后他就和
我们组靠河边有一片山林,六七十年代公社曾办过企业,后来乡水电部门建了小水电站,都没有给我们组相应的补偿。后因河道下游筑坝建水电站,水位上涨,下游电站给了我们乡电站相应的补偿,我们这个电站就废弃了,去年我们村委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块土地以30年一万元的价格租给邻镇的一个养殖户搞水产养殖,我们知道此事
我是房主,2月份把房子租出,7月份的时候由于厨房下面的软管老化跑水,把楼下的墙和地板给泡了,楼下要求赔偿8000块钱,我租给的那户只愿意赔偿2000.导致协商不成,像法院起诉,成为第二被告,今天开庭租户的意思是要我也出一半的赔偿。租出之前一直都是我们自己住的,重来没有这个事情发生过,泡水之前邻居说楼道外墙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