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浦东人,我发现我老公外遇,经我追问,他亲口说的确有外遇,且和她发生过关系,但我没有实质的证据,只是从他口中得知。从这件事导致我和他感情破裂。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我有什么不堪的后果?我现在有2个孩子,一男一女,一个已9岁,另一个5岁,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我想咨询下,请尽快回复,谢谢!
男方有外遇还经常打女方还把女方的衣服扔出去烧了;有一领养的女儿12岁;还有个前妻的儿子都28岁了吧;他有过离婚史也是经常打女方有次都吧手打断了才离婚的;我想问下该怎样分财产呢;有那女的发来的信息有用吗可以做证据吗
我哥去年开始在外面有外遇,被嫂子发现后大吵,说会改结果又在外面有外遇,期间有三四次了。现在有一个7岁的女儿,嫂子现在没法原谅说要离婚,家里老爸的钱被嫂子拿去10万,现在还说我哥的车子和女儿她都要拿走。怎么办? 买车的钱也是我爸的钱。
如果男方有外遇,女方可以在法庭上要求女方(第三方)上庭对质吗?
如果怀疑男方有外遇,女方起诉离婚,女方只凭借男方的通话记录可以在法庭上要求女方(第三方)上庭对质吗?
没有结婚证,孩子已经出生五个月了.男方在外面有外遇,受法律保护吗
没有结婚证,孩子已经出生五个月了.男方在外面不但有外遇,回家还殴打哺乳期的妻子受法律保护吗
丈夫外遇离家出走并与第三者同居,在这期间男方在外产生的经济问题会不会牵连到妻子?
我老公已经离家出走并与第三者同居,现在已提出离婚,在离婚手续没有办理之前,老公在外面如果借钱了或者赌博或等等的经济问题,是否我要收到牵连并承担经济责任呢?
婚姻期间男方有了外遇并且写了互相不打扰的协议,女方找男朋友违法吗?
我和老公是跨国婚姻,但是老公是中国人只是拥有了外国国籍,然后我与他结婚到了外国生活,因为家庭琐事吵架然后我回了娘家(中国)在回家一个星期左右男方外面有了女人,他告诉我想和平解决此事,因为毕竟我们感情不合在先,我遍写了一份协议,内容就是要求他给精神损失费,(男方有了喜欢的女人)男方要求双方不许打扰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