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在某村购买一处五间房屋(房产已过户,土地使用证未过,户口未迁入本村),现予2011拆迁,当时拆迁合同为一处房屋置换两处楼房及4万补贴(没提户口半个字),现今年交第一套房子时,钥匙迟迟不给,原因是卖方要要回一套楼房,而现在村书记也说党委的政策改了,我们没有本村户口的不管房产有没有过户都只能置换一套,请问这种做法合不合理?那份拆迁合同到底有没有效?
我是扬中238省道丰裕段门市房被拆迁户,拆迁办和政府找我谈话,说给我们每平方3000的补偿,我跟他们要求把238省道拆迁补偿标准给我看,他们说没有,这个价是某某评估公司评的,就是这个价,我真的很无语,就面前我们扬中的商品房价格也要5000-6500左右,门市房一般地段也要18000-20000,好的路段也要40000-50000,我真的不
房屋决定拆迁,政府已评估过,但动工前租赁合同已到期,有没有补偿
我承租了一栋出租民房,现政府决定拆迁,已评估过,但拆迁公告尚未公布,可是现在租赁合同到期了,请问装修费有没补偿(合同上有一条是说未有租够合同期的,没有补偿)我是从二手房东手中承包来的,二手房东要我在不签新合同的情况下继续承包,直到拆迁为止,但我觉得他的话不可信,而且我也没办法联系一手房东,所以不知道一
房屋决定拆迁,政府已评估过,但动工前租赁合同已到期,有没有补偿
我承租了一栋出租民房,现政府决定拆迁,已评估过,拆迁公告还未发布,可是现在租赁合同到期了,请问装修费有没补偿(合同上有一条是说未有租够合同期的,没有补偿)问题补充:我是从二手房东手中承包来的,二手房东要我在不签新合同的情况下继续承包,直到拆迁为止,但我觉得他的话不可信,而且我也没办法联系一手房东,所以
我07年租了间店面房,当时和房东谈好价格、租金、年限后,房东叫他儿子来跟我签的合同,租约是五年,租金每年28000元。合同签的是房东儿子的名字,同时他向我提供了一份村里开的产权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这五年的租金一直是有房东来收的 去年我们在合同快到期的时候又和房东儿子签了份合同,租约五年 年租金33000元,今年
我爸爸拆迁的房子分了三套房子,当时我们跟拆迁办签了拆迁合同,拿房子的时候带上这个合同去拿,我当时签了一套一份合同,合同上写了自己的名字,另外两套是我爸爸签,写了他自己的名字,我想问下,我签了一份合同,现在算不算属于自己的房子,我听说要等到办房产证的时候,写上自己的名字才算,那现在这拆迁合同是不是不算
和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但是甲方单位应该填写的“劳动保障证号”那一栏是空的,我到底有没有劳动保障证号?请问是签合同前必须办好社保拿了号码还是签了合同后一段时间才会知道社保号? 问了单位人事部门也含糊其词,意思是合同签好了一段时间才会知道社保号,所以合同上没有,是真的吗? 另外这份合同最基本的劳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