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欠条如下 证明 收款人(本人)工程机械费~往返托运费~共计10W元未付~ XXX(打条人姓名) XXXX年xx月x日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悬赏分:15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2 小时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欠条如下 证明 收款人(本人)工程机械费~往返托运费~共计10W元未付~ XXX(打条人姓名) XXXX年xx月x日
因家里不同意双方结婚拿不出户口本(和家庭协商过无效),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你好!我父亲去世后留有一套房屋,并经我母亲和弟弟的同意后更名在我的名上,现在我弟弟已经结婚,而且我也有自己的房子,父亲留下的房屋实质上是由弟弟他们住,现在弟弟和弟妹想将房屋过户到他们名上,我考虑到家庭整体和睦,也同意更名。但我担心他们婚姻不稳定,怕将来他们婚姻出现问题而影响到母亲的居住条件,所以我想
是否在民政局办理相关证明就可以做为办理婚前财产的证据而具有法律效力?
我老公父母在我们结婚3年后,将以前购买的房子上户,准备作为婚前财产上我老公的名字,但是他们没有公证,只是在民政局结婚登记处办理一份证明(具体什么证明不让我知道)来作为婚前财产的依据,请问这种做法有效吗?如果我真的和我老公离婚,我是不是分不到房子的一半? 补充说明下:目前我和我老公名下的财产,房子的首付和汽车基本
双方协商互换商品房。一方是公积金贷款(西环房),一方是一次性付清房款(柳邕房)。但双方暂时不过户,换得西环房的当事人希望继续以原房主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偿还剩余贷款。等将来还清贷款后,双方再过户。
双方协商互换商品房,一方是公积金贷款的(西环房),一方是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柳邕房)当双方协议暂时不过户,换得西环房的当事人希望以原房主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偿还剩余贷款,等将来还清贷款后再过户。此协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