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有一户房产马上进行拆迁,现出现房屋安置面积的归属及相关费用收益问题。具体情况:建房报告上有爷爷、奶奶、两个女儿(当时未出嫁)、儿子一家(含儿子、儿媳及两名孙女)共计八人,但房产证上写爷爷等五人,由于没有写具体哪五人导致此处概念模糊不清。现在爸爸、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两个女儿说哥哥去世的早,儿媳和两名孙女未尽到赡养义务,他们没有权益得到房产,儿媳说这些本来就应该是儿子继承,儿子死了就应该是儿媳和两名孙女继承,出嫁女儿没有资格继承房产。值得一提的是,两个女儿(不是孙女)手上有一份爷爷奶奶将遗产赠与两名女儿的公证书。现在就请问:1、房屋搬迁协议谁才有资格签字?2、房屋搬迁安置面积应该由谁享受?3、房屋搬迁一系列收益,如附属物、过渡费、搬迁费、签约奖励等谁有资格获得?
儿媳妇那边保留了一套原始票据,说是儿子当时出钱负责修建。关于负责修建两个女儿没有异议,当时说出钱是爷爷奶奶出的。所以这一点也说不清。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政府的相关文件。
尊敬的律师,我想咨询下,关于小产权房屋的产权归属的问题,刚选房的时候因为面积原因
尊敬的律师,我想咨询下,关于小产权房屋的产权归属的问题,刚选房的时候因为面积原因,把产权分别写成了孩子的名字,但现在想改回自己的名,要怎么样才能改呢?如果不改的话这个归属权是不是就属于孩子的产权了呢?而不算是父母赠与的了吗?
律师好!是这样的 我有一个亲戚 他们是重组家庭 双方各有一个儿子 都已结婚生子。现在男方的儿子怕女方要房子 所以要求男方写下了一份说明。上面写着:我XXX四套拆迁房都归儿子XX所有。注明了年月日也签了名 还找了一个见证人。请问这份说明有法律效力吗?是不是四套房子全部归男方儿子所有了?我听到一种说法是女方没签名
我家兄弟5人,除我之外,其他都有各自名下的宅基地,都盖了新房。只有我的宅基地使用权人还是父亲,父母在世时,我在父母的宅基地上重建新房,并住了十几年了。问题是宅基地的名字还是父亲的,我现在想过户到自己名下,有个别兄弟不同意析产协议书上签字,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现在不过户,将来拆迁赔偿是怎么分配我的这套
自己找的朋友已安排就业的名义收取费用之后,一直托着不办理,整天推脱,已经都推脱了将近一年来了,我们之间也没有协议书,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购房合同问题,如果购房时房屋面积64平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购房合同问题,如果购房时房屋面积64平,后测量增平10平,开发商要求原价补充这多出来的10平的房钱,但购房合同上只写房屋面积为64.后经查询发现不需要全额支付,觉得受骗了,想要回多交的钱怎么办?或者应该怎么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失误,将张三的过渡费一半打到李四手里,社区工作人员也及时的发现了这个问题,并且跟李四说明白了情况,让李四将钱拿出来交给张三,但李四拿到过渡费存着后就是不交给张三,社区工作人员也带李四到办事处及上级主管部门去查看了张三的拆迁合同,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拆迁已经过了4年整年多了。现在李四
我的大爷是一个五保户,在老家有一处房子,有宅基地证。老人如果去世之后,房子应该由他的兄弟继承还是侄儿(或侄女)继承,还是应该归农村集体所有?如果在他身体健康,意识清楚,有自主行为意识的时候签订房屋归属转让协议,将房子赠与兄弟或者侄儿(侄女),那么这个协议法律承认吗?
我家是在农村的,30年前,亲人去了香港,留下一间房屋给我们住,但没留下集体土地证,一直没回来,现在这房屋因时间太长要重建,什办?
我们一家三口是苏州市常住户口,三人一起生活在三十平方的承租房内(当时是公房)。2002年依据“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当时政策为:15平米/每人,以户为单位安排安置房,最后按户安置了一套60平米的商品房,其中有出资支付差价。拆迁时女儿未成年,但也按人头分给了15平米。请问现在女儿成年了,女儿在这套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