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户口,老婆是广东湛江农村户口(无业在家),我们是晚婚晚育(结婚时老婆24周岁,我28周岁,生育时老婆25周岁,我29周岁),我们目前在深圳生活。请问1)老婆没有生育保险,是否可以有生育保险报销,2)我在外企,请问可以享受几天的婚假和生育陪产假期?(公司规定是10天和3天)
在我们公司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中明确有产假及产假工资,在已经发放到工资卡上之后,等我回到单位报销生育金,单位却从中扣除了3个月产假工资,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在单位也存在过没有扣除产假工资的情况,请问律师这是否合理,有没有违法劳动法。 我应该如何维护权益,需要通过哪些部门帮忙处理?
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衣物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那么女职工以生育后,又意外怀孕,要做人工流产,是否可以享受带薪产假呢?
员工每月薪酬由工资、各项津贴和补贴以及奖金构成。其中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和特殊技能工资。休婚假、产假期间只发薪酬中的工资(即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和特殊技能工资)。各项津贴和补贴以及奖金均不能享受。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只签订了岗位工资。 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呢?婚假、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如何发放呢
我是外地人,在怀孕3个月后,因身体反应太大,故向公司申请停薪留职10个月,并在此期间结婚,是否还能按国家劳动法正常享受婚假及产假? 1、停薪留职期间与婚假、产假是否冲突? 2、停薪留职期间是否可以正常享受婚假及产假? 3、如果可以享受,公司不给办理产假及婚假可以通过哪些部门给予解决?谢谢! 1、在停薪留职前
产假已满,刚上班一天,发现孩子问题没法解决想辞职,生育津贴已在产假时申请,还没下来,如果这个时候辞职还能得到生育补助金吗,我早已交了生育险
请问我休了三个月的产假,但公司既无帮我购买生育险,又无三个月的有薪产假。这样我可以向公司讨回这三个月的产假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