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由劳务派遣公司到现公司工作,合同期两年,现在两年到期,甲方公司同意补偿2个月工资,但是这个赔偿不是按我的月发工资赔偿的是按公司自行制定的最低补偿赔付的。 1、我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月工资为4500元。其中规定乙方被用人单位退回甲方、劳动争议及不在岗期间,遇有需确定乙方工资待遇时,以益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2、劳动合同签订后又与工作单位(公司)签订了岗位协议,其中规定基本工资1500+200岗位工资+1000管理考核工资+2500绩效考核工资 请问我现在补偿的这个工资应该以哪个标准为依据?我实际月平均工资不低于4500元。
1.本人与公司签订13个月的劳动合同,工作8个月后发现怀孕,到合同期满时怀孕才5个月,据了解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该顺延至哺乳期结束,但是如果公司不续签、选择终止劳动合同,那我应该如何要求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2.之前在上海工作四年,缴纳过4年的5险,到北京工作刚刚8个月,社保缴纳也才8个月,不足1年,是否生育
老师您好,我是2012年12月份进入现在的工作单位,合同签到2014年12月份。因一直以来也没想换工作所以也没有续签合同。但去年12月份公司被收购了,现在的公司既不给涨工资也不给签合同。但公司也不说辞掉我,只等着你自己说辞职。我该怎么办?说实话我也不想干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如果某企业三年合同期满,又买给另一家老板,如果本人不想和原单位续签合同有赔偿吗
如果某企业三年合同期满,又买给另一家老板,如果本人不想和原单位续签合同有赔偿吗,
我是2014年05月30日入职签订3年合同,到2017年05月29日合同期满,期间于2017年04月20日人事又问我是否要续签,我说要考虑一下,5月5日左右,人事又找我谈话,说我在公司发展了快3年,很多技能都学得差不多了,应该寻找一个更好的平台发展之内的话,意在不再跟我续签合同,做工作交接(后来才知道一个多月之前就已经偷偷招人
各位老师好。我于2016年7月1日去目前就职的公司签订期限为1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将于今年6月30日期满,到现在为止公司还未和我谈过续签合同的问题。如果合同期满前一星期公司提出不和我续签合同了(我的意愿是和公司续签合同),那么请问,如果6月30日没有交接完工作,我还必须到单位做交接吗?如果是的话,做交接期间
各位老师好。我于2016年7月1日与目前就职的公司签订期限为1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将于今年6月30日期满,在我提出合同到期续签问题后,公司人事告诉我写一份工作总结,越详细越好,同时还要写一下续签意愿。人事还说,过后还会有一个视频会议。那么请问,如果我交完工作总结并开完视频会议后,公司决定不和我续签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