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家公过世后,遗产处理问题。 情况是,家公生前以自己名义购置了单位的房改房,而购房款向是借家公的兄弟姐妹买的,(家公老家是农村的,在老家种有的果树,及其它树种买若买完后是足以还清房款的)家公过世后家里面有家婆和老公弟弟住在此房内,老公姐姐不住在里面,已嫁出去,但户口未迁走。家婆及老公弟弟霸占了此房,我们在外租房,因去年老家的果树一直是家公弟弟在帮忙打理,家公在医院治病,只有收获时老公的弟弟为了拿钱才回去收果的,买得12万的现金,家里拿了一半,叔叔拿了一半,家公单位补尝有个7-8万,而家婆他们没有还一分欠款给叔叔姑姑们,现在他们找个外人来种果树也不给叔叔们种,所以叔叔们也非常气氛,即不还款,又不给果树来种,种的果树之前也是几个叔借的钱给家公种的,现在是赚钱了,所以都是家婆他们的,问题是这房怎么处理,他们即不想还款,又想占有房和树,老家除了果树还有桂花,杉树之类的,当初借购房款应该是没有借条的,现在姑和叔借还款了打电话问我们清楚办法,我们也烦,我们自身都被赶了出来,这房改房能算家公夫妻共用财产吗,钱全是叔叔姑姑们借的,而且家里面的钱情况也差不多,最初都是叔叔们出的,而家婆没帮过什么忙,如果都算共同财产,那分下来是不是一半的财产给家婆,一半才分到老公兄弟姐妹三个人头上啊,应该怎么分,争待解决,还有个问题是,我的户口也是农村的,老公现在的是市里面的,如果买房小孩子户口可以跟我的,但老公户口怎么解决,城市户口不能转为农村户口的啊,即使不买,家婆他们也是不想让老公户口在里面,只有把老公的户口也逼出来,他们霸占遗产的事就解决了 没有遗嘱
我爷爷尚在,我爸去世后,将遗产分给我妈,我,我爷爷。请问如果我爸想将全部遗产给我妈,那是不是必须去做遗产公证。我爸去世后,目前的房产如果要变卖。那是不是要凭遗产公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过户给我妈?我妈要交遗产税吗? 或什么费用吗?
我爷爷有3子3女,我爷爷和我们家在一起住,爷爷有退休金,在生前也没有要其他子女赡养费,我爷爷在生前把一所房产过户给我,我爷爷去年过世后,我大伯和我姑姑就把我爷爷开支本拿走了。我爷爷过户给我的房子要动迁,我怕我大伯和我姑姑来争要,我该怎么办?
李某(男)与夏某(女)为合法夫妻,但李某又与张某(女)拥有事实夫妻关系。其中:李某与张某有一房产(李某买给张某)记在张某名下。现李某死后,张某名下的房产是否属于李某遗产?
请问律师,我父亲去年突发性疾病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和若干存款。房子是自家购买的地皮自建住房,当时办理房权证室用的我名字办理,现在我想卖掉该套房子。请问这套房产我奶奶有继承权吗?注:当时建这套房时我还在上学无能力建房,盖房由我父母建成。 我再补充一下:房子的房权证是我的名字,不是我父亲的名字。但当时我
我父亲刚去世不久,我奶奶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怕她知道了会跟着去世,所以我们选择了隐瞒她,但是现在我家的房子车子都是我爸爸的名字,家里人(我爸的亲兄弟姐妹和我妈的亲兄弟姐妹)想办理过户,但是又必须瞒着我奶奶,请问,能不能在不发生内部矛盾的情况下,而且不经过老人直接办理过户呢?如果可以的话,需要什么手续
我父母离异,父亲长年在深圳居住生活,据说在做生意,我和我母亲是居住上海的,今年三月我父亲来上海时意外过世了,警方通知我过去时,看见过我父亲的两个朋友,这两个朋友我未见过,听这两个朋友说我父亲在深圳租了房子,里面有许多东西,如果我要去他们可以陪同,后该房子的钥匙,以及我父亲身边的四个手机以及一些随身的
我是被告,法院二审判决后,与原高共有一处房产,判决书只注明各自所占面积,因为个人想早点了解此时,经与原告协商,原告提出让我3万购买其拥有房产,但个人无力承担,提出将房产卖掉后,除去20%所得税及相关过户费用后,将剩下来的钱按照所占房产比例分配,原告不同意卖房子,我是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说的分配方式是
父亲再婚,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过世后,房子产权是我的还是继母的,如果是继母的,她有一个女儿,但是并没有跟着继母一起来我家,如果继母有继承权,她过世后,她的女儿有没有资格继承原本属于我爸的房产,财产方面怎么分配?
父亲再婚,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过世后,房子产权是我的还是继母的,如果是继母的,她有一个女儿,但是并没有跟着继母一起来我家,如果继母有继承权,她过世后,她的女儿有没有资格继承原本属于我爸的房产,财产方面怎么分配?我怎样才能完全继承父亲的房产。
爷爷去世,奶奶和儿子住一起,儿子实行赡养义务。房子是爷爷的名字,两个女儿有遗产继承权吗? 奶奶可以替爷爷行使分配权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