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教师朋友,放假期间独自去异地游玩,在一公园内偶遇一16岁女孩,欲与其发生关系,被女孩极力反抗,期间触碰过女孩阴部,但是并没有发生进一步行为就被女孩逃脱,现在检察院定性为强奸未遂,建议量刑3到4年。请问到现在这件事还有什么可以弥补的?
请问还有被判缓刑的希望吗?
我弟弟半夜被朋友叫去喝酒说没有车去不了(此前已经在别的地方喝过酒),然后那个朋友又叫他的一个女的朋友开车接去宾馆喝酒,我弟弟和他朋友还有那个女的一起喝酒,过后那个男的走了就剩他们俩,那个女的要走我弟弟不让他走把门锁上了,那个女的就说你不让我走我就从窗户跳下去,我弟弟就打开窗户说那你跳吗,那个女的就从
一男的和一个认识没多久的女孩喝酒了很多洋酒,在送女孩回家的小区绿地上趴在女孩身上脱了内裤,没有发生性关系,有两保安做证人,也有路边摄像记录,女方咬得很紧。男的原来涉嫌强制猥亵关押在看守所,但后来又被改为强奸未遂,公安侦查阶段已经结束,已经将案子提交到法制科。 1,罪名的改变是否代表后果更加严重,刑期
你们好,我一直在外地做生意,很少回老家,今年回家办事的时候遇到了别人诬告我强奸未遂的事情,现向法律界的朋友们咨询相关问题,具体案情如下: 在家办事期间难免朋友之间联络感情请客吃饭,和朋友甲关系不错,又听说最近朋友甲和老婆最近闹别扭,于是我就本着一方面联络感情,一方面想劝说一下甲和其妻子。请甲和其
我对象在长春学习舞蹈在旅店住宿,一起的有她们同学,还有她同学对象今天一起出去溜达吃饭,她同学对象的朋友也来了晚上回去的时候,她同学与她对象先走了 那个男的送我对象回去的,进入旅店时候,男子要进屋我对象没让他强行就去并把门锁上了,要对我对象施行强暴被我对象踢开并打了嘴巴纠缠了一阵子我对象的另一个一起住
我对象在长春学习舞蹈在旅店住宿,一起的有她们同学,还有她同学对象今天一起出去溜达吃饭,她同学对象的朋友也来了晚上回去的时候,她同学与她对象先走了 那个男的送我对象回去的,进入旅店时候,男子要进屋我对象没让他强行就去并把门锁上了,要对我对象施行强暴被我对象踢开并打了嘴巴纠缠了一阵子我对象的另一个一起住
律师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2年前,我有个同学来找我,因为平时关系都还不错就没好意思拒绝 跟他出去了,之后他就把我骗到宾馆去了,到了宾馆他就试图 要强奸我,之后我跑掉了,因为估计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个我也怕丢人,这事就算过去了,直到昨天我上QQ ,他在我同学的群里对我出言不敬,亲口承认当年他要强奸我的事实,
我朋友和村里的女人搞到一起,后来村里的女人把我朋友告个强奸未遂,我朋友没有承认,说是以前两个就在一起了,现在等法院判决,请中的的朋友帮我分析哈如何救我朋友
我朋友和村里的女人搞到一起,后来村里的女人把我朋友告个强奸未遂,我朋友没有承认,说是以前两个就在一起了,现在等法院判决,请帮我分析哈如何救我朋友,现在还没判决
失踪两天没回家,去笋岗派出所报案,查到在沙河派出所犯了事,过去问说怀疑犯了强奸未遂已经移交看守所,现在我们也见不到本人,说要等通知书但现在还没收到也不知寄到哪里了,到现在我们家属想见下本不了解清楚事实,接下来我们需要怎样的法律程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