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教师强奸未遂

教师强奸未遂 我一教师朋友,放假期间独自去异地游玩,在一公园内偶遇一16岁女孩,欲与其发生关系,被女孩极力反抗,期间触碰过女孩阴部,但是并没有发生进一步行为就被女孩逃脱,现在检察院定性为强奸未遂,建议量刑3到4年。请问到现在这件事还有什么可以弥补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阿斯顿马汀(辽宁)
提问时间:2012-08-05 20:5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