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泉州水头的,我想咨询的内容是:我家两座居住房都被镇政府拆迁搞开发建设,拆迁的时候政府和我家签了两份合同,两份合同的内容是一样的,也就是父子一人赔偿一座安置房,两父子分开各自签合同,但两父子的户口是放在一起的,并儿子已到结婚年龄,但未结婚,现在政府在安排安置房的搞了不公平对待,有人不用抽签直接拿走优势地段,然后把不好的地段留给我家,他爸因为怕政府,就忍受的这份不公平对待,签字给政府说同意那样安排安置,那么我想问下,他的儿子现在不平是否有那权利提起诉讼,要求给于抽签的名分,并要求政府重新安排安置地呢?他的儿子曾经有给那个负责安排地的政府人员发过信息,抗议不公平对待,抨击政府的黑,说如果处置不公全家另愿不要地,全家要去镇政府吃住,那个官员很生气,说我们还敢恐吓政府,所以他说他就是让有人不用抽签直接拿优势地段,特意整我家,让我家得最不好的方位,我想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还有机会维护自己的利益吗?期待你的回复,辛苦了,谢谢!
大家好,我家要拆迁了,家里有个智障的哥哥,今天有人找到我,说要和他结婚,等拆迁完了再离婚,花钱把面积再买走,如果跟她签婚前财产公正,这样会规避风险吗?还会有什么风险呢?
律师,请问下: 有关于房屋拆迁之后,原来分配给父亲的房产(家父已去世),分给了姐姐,而姐姐的户口并不在拆迁房屋的住址,法庭开庭两次,并没有判决,而之后却因有录像而下达判决书,可录像未经我核实。是否可以上诉,谢谢。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我和男方均属于二婚。在我们结婚之前,男方离家已经被拆迁。正在准备分配房子。我们在一个月之内结的婚。由于婚姻的原因,我属于外来新增人口的性质。政府分了35个平方的房子和7个平方的铺面。并按280一个平方交了9800元整。这35平米的房子是套三的一部分。时隔五年,婚姻遭遇再度不幸。我们已经走到
在结婚之前,我公公的房子就拆了,结婚后分配了房子,房子没有产权证,拿房子时都是我公公的名字,但我跟我儿子一共有150平方。现在我老公有婚外情,我们如果离婚,我能拿到部分房子吗
尊敬的律师: 您好。 1.我在北京棚改区有公房一套,现为承租人。 2.户籍簿上有两人,一是我,一是我父亲的后老伴;我爸已离世,我现在为户主。 3.此女未抚养过我,并且有亲生子女在本地,且有住房。 4.公告上写的征收对象是:产权人或承租人。补偿方式是按面积,即数砖头,加一些补偿
房子拆迁分配了安置房,原本是父母的名字,现在改成儿子的姓名,那么媳妇对此房产有拥有权吗?还是只是居住
我姐姐的公公婆婆家里,现在老房子被拆迁了,按面积分配到了四套安置房,其中两套公婆给了我姐夫和姐,而这两套安置房是算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现在我姐的公婆在这两套房产证上面只肯在其中一套安置房写上我姐夫的名字,另一套写上我姐夫姐姐的儿子名字,也就是说分配到的这两套安置房的房产证上没有我姐姐的名字,那么我
你好,我爸妈是跟我姐姐姐夫以及他们的儿子住在一栋自建楼的,该楼产权是我爸妈的,现在房屋拆迁了,拆迁后用拆迁款按人头每人45平米(姐姐家的小孩是独生子女所以有90平米份额)低价购买了三套拆迁安置房,分别是90,90,140平米(超出份额外的50平米是按照原价买的)。购买合同上的户主统一写了 我爸爸,姐姐,姐夫三人的
家事难断,还望各位路过朋友援手。 两年前我们的村子拆迁了(在宁波),直到今天老年的安置房总算落成,但对于安置房的购买,家里几户人却出现了较大的分歧。 安置房的所有人是我奶奶(拆迁时因为我奶奶的年纪达到标准,所以拆迁办给了我奶奶一个低价购买老年房的名额),我奶奶有四个儿子,大伯已经过世。在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