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人1991落户于岳阳康王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茶组。94年第一次土地征收时,分了我们地皮做了房子,但分土地补偿款时,由于我们是新户,只分到了人均的50%。 现在我们村里又有地皮要征收,村里大多数人都觉得我们不再是新户,应该分到土地补偿款的人均全额补偿款,但是有极少部分人说我们还是新户,不能分到土地补偿款。 我想咨询下:1、我们在这里落户住了20年,有孙子了,还算是新户吗? 2、我们落户在这里了,村里的土地与我们有关系吗?能不能分到土地补偿款的人均全额补偿款。
您好: 2007年7月我们村有部分土地被征用,我家一点土地都没有了,村民代表竟然以97年的人口比例来分配,我是2000年结婚的,并合法生有一女一儿,老婆的户口也早进迁进我家,可是在本村没有承包土地,这样一来,我家新增的3口人都分不到钱。我起诉到法院,又上诉到中院,他们都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
我是陕西咸阳沣东八家四组村民,我村耕地于2008年底被征用,每亩62000元.按我们四组人均来分配,每人可分到37000左右。在2009年中,征地补偿款分配了一次,每人只分到17000元,也就是一半。现在马上就要第二次分配了,也就是说这次分了,就没有了!可是这次每人只分到了10700元。整整每人少了近7000元,我们村300多人。可想
我是陕西咸阳沣东八家四组村民,我村耕地于2008年底被征用,每亩62000元.按我们四组人均来分配,每人可分到37000左右。在2009年中,征地补偿款分配了一次,每人只分到17000元,也就是一半。现在马上就要第二次分配了,也就是说这次分了,就没有了!可是这次每人只分到了10700元。整整每人少了近7000元,我们村300多人。可想
各位律师:你们好!向你们咨询几个问题:我于09年3月和老公离婚,但是户口未迁,还在他们那儿,现在村里因为土地征用,有一部分补偿款发放,可是却没有我的,经过询问,村里答复说,像我这种情况是没有的。我想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这方面的规定吗?如果没有那村里有权做出这样的决定吗?如果他们有权这么做,我是否
我县一女于十五年前嫁给县农科所,但户口一直在娘家,现有一子十四岁。这次该所土地被征收。该所以该女和子户口不在这里为由。没有分给其和子土地补偿款。请问:她们娘俩是否可分得土地补偿款。
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但是土地面积大大超过房屋面积,在拆迁时怎么补偿置换?
我们现在的那块土地是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当时购买时给了出让金的,性质为商业用地,在那块地上原有建筑,但是没有房屋产权证,现在面临拆迁,请问可以要求拆一赔一的置换吗?能够补够我的土地面积吗?希望专业人士能给个解答,感谢。
在1991年,我家老人娘家房族妹妹因与婆家邻居不和而想搬回,望老人说让他们让地给他建房,通过村委会签写协议,如果搬迁,土地由集体收回,返回给原责任人,合同一式三分。现在因集体征地,补偿款应补偿给谁?(补偿依据以1983年为准)
我和爷爷奶奶平分两套房的三分之一作为遗产(公有住宅使用房不能拍卖小产权),爷爷奶奶迟迟不给补偿款,按评估标准我可以补给他们三分之二我要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