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0日21时30分,受害人龚高祥因感身体不适,到双屿屿头后江路50号谢伯训、刘媛开设的无证诊所就诊。22时许,龚高祥在谢诊所输液时昏厥,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双屿派出所于2011年4月11日将谢伯训抓获,后移送至治安一大队查处。经查,谢伯训、刘媛二人系非法行医,谢伯训于当日被鹿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刘媛也被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龚高祥系药物过敏导致过敏性休克死亡,但过敏反应与死者特异性质有关。同时,因果关系鉴定结论为谢伯训、刘媛的无证行医与死者龚高祥死亡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谢伯训、刘媛应承担50%责任。2011年5月10日,谢伯训被提请逮捕,由于谢伯训称自己和刘媛共同开诊所,但行医均是刘媛。为此,鹿城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但由于谢伯训无财产和担保人,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无奈之下谢伯训被监视居住。在谢伯训被抓获后,治安一大队经办民警全力劝说谢先予以死者家属一些赔偿,但由于谢自己生活困难,根本无能力赔偿。同时,在刘媛被刑拘上网后,鹿城分局追逃人员已去湖南泸溪县白沙镇刘家中和刘的家属进行接触,劝刘媛来投案自首,刘的父母称刘媛在当地欠了几十万高利贷,几年以来在外一直无音讯。而且刘媛早已离婚,其家属亦无赔偿能力。刘媛一直在逃,现在的情况,起诉刘媛有用么?政府有责任么?无证行医,小的三无工厂,未交保险,政府负连带责任吗?
业主被盗,小偷为进门(楼道门,有监控显示)作案近半小时,小区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部分赔偿责任
业主星期天上午十点多被盗,已报警,小偷从楼道正门进,从楼道窗户进入小区二楼后平台(该平台不属于业主),在进入业主室内进行盗窃,从监控录像中看出小偷为进楼道门,在楼道门口作案近半小时,最后进入,请问:小区物业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丢失近1万5千元,物业是否应该赔偿部分损失
我公司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其规定离职必须提前半年,在合同未到期并且一写辞职报告第二天就离职,公司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追究其赔偿责任。在合同中只规定“甲方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工资”,没有培训服务与限制的签定,公司可以向接收用人的单位提出赔偿吗?其属于公司重要的国际市场营销部门。
我和朋友一起在我上班店里吃饭喝了酒、朋友把店里员工打住院了,我没动手打人我拦架可是朋友现在说是我叫打的。可是我没叫他们打,我在现场拦架也被朋友打到!也视频看店里的同事也看到我没打人的我会被刑事拘留、赔偿和负责任吗?
我爸七十六,全瘫,由保姆照顾,前两天,保姆看护不当,我爸摔了,头外伤,脑出血,现住院治疗中,保姆跑了,我想咨询一下,我起诉后,如果法院判决完之后,保姆没钱赔偿怎么办?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什么的,对类似这样执行困难的情况的相关规定?谢谢!
我车奇瑞A5与一辆任何手续都没有的报废拉土车发生碰撞 且当时对方司机没有驾照 请问各位律师我们应得到什么赔偿 而且责任应当如何划分?
由于对方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由谁负主要责任?如果对方死亡又该如何赔偿?
我爸爸驾驶一辆空的拉货车正常行驶在路上,因为是回家途中到达村口需要右转弯,所以就打开转弯灯正常的转弯,正在这时一辆摩托车逆行在非机动车道上由于对方车速太快!在我爸的视线范围内突然出现,因为来不及避让就发生车祸,导致对方脑部严重受损,变形,重度昏迷!事发当时我爸爸立即报警120车在事发10分钟左右就到达事
我们的小区是开放式的,我的电动车放在自家的柴火间里被偷,询问物业,物业称因为小区是开放式的所以没有赔付责任,如果要赔,那点物业费还不够赔损失。请问物业公司要不要赔,按多少比例赔(我的车购买时3600元,才用了两个月),是否要赔偿跟交的物业费的多少有关吗?(我的物业费已交到明年的3月份)
48岁一女士骑电动车靠右行驶,一17岁男孩从马路对面行驶过来,与女士车子发生碰撞,女士车篮损坏,大腿碰撞不严重,而男孩被撞倒在地,后其父母,交警先后赶来,将其送到医院后进行检查,双方电动车被扣留。经医院检查,男孩没有伤到骨头,只是一大腿刮伤,伤口进行缝合,在医院住院进行观察。男孩父母不愿与女士当时进行协
雇主为雇员交纳意外伤害保险费,可否约定保险赔偿款减轻雇主赔偿责任
雇主为雇员交纳意外伤害保险费,可否约定保险赔偿款减轻雇主赔偿责任 明确一点说,雇员获得的意外伤害保险金从雇主赔偿款中折抵。这样是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