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为国企女干部,辞职自谋职业,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保留(按本地区国企改革有关规定可继续缴费,待达到退休年龄社保机构发给基本养老金),人事档案保留在市人事局。后被另一国企单位聘任财务工作,双方多次续签2~3年的聘用合同已有10年多。其间50周岁时从人事局调档,经市社保经办机构审定,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费应缴纳至55周岁退休年限止,聘用单位继续为本人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现本人53周岁,距最后一份合同期满也还有一年时间,但聘用单位现在却以本人实际年龄已超过国家规定的女职工退休年龄50周岁为由,单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愿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现本人既无法享受养老待遇领取退休金,也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失去了生活经济来源。 请问:以上情形,退休年龄应如何认定,提前一年解除聘用合同是否违法?聘用单位应否按劳动合同法支付赔偿金?请给个详细的解答,万分感谢!
请广州的律师帮忙解答:我只知道被告的户口在广州,也知道他的正式单位(学校教师,在里面教书有10年了),但不知道他身份证号码?——这样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可以立案吗?
各位好心的律师朋友们,恳请帮忙解答一下我的困惑: 我06年11月进公司,公司是外企驻深圳代表处,无用工权利,所以目前我们是通过外企服务部签的合同,算是劳务派遣员工。以前合同一年一签,当前的固定合同是2009年1月1日 ~ 2010年12月31日,之后未续签,但合同中有写明:“本合同如为固定期限的,到期即终止,但本合同到
第一次上诉,法院通知对方,对方也来,拘留了7天。法院居然说欠钱没办法,只能拘留7天,超过7天就放了,上诉也算我们胜了。然后法院出了份书面内容:说对方欠我们多少钱,利息多少,然后分期还清。现在对方一分都没还,还人都找不到了。因为法院出具的书面内容里面含时间,给相关律师看了说有效期过了就作废了。然后第二次
非法经营烟草,主犯,法院认定四十万金额,是公安执法钓鱼,没有交易之前就抓获,属于未遂。今日法院开庭审理,说择日宣判,但让家属交了一万二的罚款。请问好心律师,罚款金额已定是否说明量刑也已确定,会判缓刑还是实刑?万分感谢您!万分感谢!
各位律师,你们好。 以下是一些乐清市公安局的回复信函,每次信中都提到“双方承认均有参与纠纷打架”,可是,每次经办民警来做笔录,我都是以‘李文荣为什么要杀死我们全家’来展开;数次的谈话和了解,五六年时间,我从未谈及包括承认或参与的言语(因为我们根本没有打他们),为什么乐清市公安局不尊重当事人的权益
本人与购房人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为: 甲方(本人)出售自建房屋一套,总价值6万元,乙方(购房人)已预付2万元定金,如果一方违约将2倍赔付,手续办完将余款全部付清。大概内容就是这样。 现在我不想卖这套房子了,通过这份协议,我该赔付多少钱?? 麻烦律师给予帮助,谢谢了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拖欠工资共计20000余元。现已辞工。并在辞工时有5000余元货款未返还工资(并非偷窃得来。而是收钱后未返还公司)。辞工时向公司发邮件说明望在拖欠工资中扣除5000余元抵偿为货款。公司并不同意,要起诉我。且不准备缴清工资。并公司造谣说我携款20000余元潜逃。 请问这种行为
我公司目前在招工时有部分当地群众要求参加务工,但由于年龄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社保部门又不予以参加各种保险。我公司应如何完善劳动合同?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发生事故是在8月9日,事情发生后,司机因为慌乱害怕离开了现场,但是车子还在现场。当晚上交警队通知了车主后,车主去了,交警队要求找到司机,可司机找不到,我们车主回来后在想事情怎么处理,后来,交警队电话通知我们再次去于死者家属见面协商,可协商达成后,车主被死者家属私人在交警队扣押走,让我
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关于供货商与公司欠款的问题,急急急急急急!!!!!!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以前在一家公司里面作采购工作。与一家供货商是合作关系。从供货商那里进货,但是当时不给钱,打的是欠条。每个月一结算。但是5月份我因为打架被刑拘了,一个月后出来了。出来后不在以前的那家公司工作了。自己开公司。前两天我去那个供货商那进货。他告诉我以前在的那个公司没有给他结款。但是欠条是我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