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是供应方。事情是本单位与需求厂方采购人员订购材料买卖合同(口头订购的,因为以前本单位跟需方厂里合作得还不错,很多材料的购买都没有签订合同,都是采购人员电话跟本单位联系或者直接到我方单位商订的!) 因某些原因,本单位的材料来不及交与需求厂方,需求厂方就另外购买材料,过两天本单位的材料到了,送到需求方厂里,因需求方已经另外购买材料。本单位的材料用不上,经过询问需求厂方当时的采购人员与技术人员,该批材料是否还需要,技术人员与采购人员说他们厂里的下一个单子里还需要使用这些材料,材料就先暂放于需求厂方车间里,暂时没有入到厂方的仓库。需要用到的时候通知本单位。后来需方厂里把材料用了,但是没有通知本单位,也没有填写入库单,就照成了该批材料没有该厂的入库单!当时的采购人员只是签了一张本单位的送货单,证实该厂的采购人员确实收了本单位的材料,那张本单位的送货单上的前3项有入库,最后一项没有入库,就是这项没有入库的材料产生的纠纷。事后本单位还陆陆续续的提供材料到需方厂里。然后就开票到需方厂里结算材料款!但是需方厂里经理因没有该批货物的需方仓库入库单,拒绝结款该批货物货款!但是厂里的车间管理已经证实了当时的材料该厂已经使用了! 结算货款时系本单位无法提供需方的入库单 ,需方经理也不对事情了解,只是反复强调提供他们的入库单、合同!说这是他们公司的规章制度! 请教一下本单位需要怎么解决这种问题! 系本单位的材料款数额不是很大,想咨询一下用什么方法能解决此事! 如果无法解决,上法院的话要提供哪些证据! 注明一下:当时向本单位订购材料的采购人员好像在跟下一个采购人员办理业务交接!
本单位是供应方。事情是本单位与需求厂方采购人员订购材料买卖合同(口头订购的,因为以前本单位跟需方厂里合作得还不错,很多材料的购买都没有签订合同,都是采购人员电话跟本单位联系或者直接到我方单位商订的!) 因某些原因,本单位的材料来不及交与需求厂方,需求厂方就另外购买材料,过两天本单位的材料到了,送到需
您好! 为方便哺乳小孩,我们租了一套房子,签订合同上租期是一年。付三押一(月租是1200,押金1200),后来因为买了车,可以回家喂奶,在第一季度的第二个月,就告知房东不租了,在三个月期满前20天房东叫我们搬家,我们当天就搬出来了,还跟他做了交接,他说等房子租出去了再结算。 三个月期满房东通知结算,最后他只退
您好,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中的“结算的固定价款”都包括哪些内容?人工工资能否作为工程价款适用?建筑承包合同中约定人工工资能否作为工程造价款适用?给发包方再扣除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合法吗?
我是6月29号交辞职报告7月7号下午领导就喊我不来上班了,7月12号喊我去公司算工资,去的时候领导说我试用期辞职要扣培训费500,而且说还扣什么,也没跟我说清楚,我问他他就说的发工资的时候会跟你说扣了哪些的。。我说《劳动法》有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交辞职报告。他说你要跟我讲《劳动法》的话你就还要扣什么保险类的。。而
当时跟某公司签约一批货物 合约书上写的是一个月以后付清 但拖了好几个月也迟迟未将货款办理过来 我想请一下下 如何做才能将这笔货款收回 谢谢!
本人从事服装生意.于三个月前在将300件衣服经快递发到的一个客户那里.之后经多次通电话要求他给钱或者把货物退回来.他答应了但一直没执行我们之前没有签什么合同,都只是电话上的口头承诺.我们只保留了几张快递单.这样有足够的理据起诉他吗?如果可以,还可以要求追加赔偿吗?
我爷爷是一名电力企业的离休干部,今年3月16号过世,单位3月14日发了一笔工资,单位人说是老干部工资当月发放,我的疑问是工资是这个月发上月工资。我想请问的是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没有,这个工作人员的说法对不?
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在的厂是外资,属于老外的家族企业,这个厂是中国的分厂,我是里面的一名员工,到目前已工作了九年,08年老外的老板回国不管事了,以后一直有中国的老板管理,但厂名没换,文件,用的章啊都没换。可现在的总公司卖给日本人了,这个厂也给了日本人,我们可以要求主动结算工龄钱吗?向日本人要还是中国老板
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在的厂是外资,属于老外的家族企业,这个厂是中国的分厂,我是里面的一名员工,到目前已工作了九年,08年老外的老板回国不管事了,以后一直有中国的老板管理,但厂名没换,文件,用的章啊都没换。可现在的总公司卖给日本人了,这个厂也给了日本人,我们可以要求主动结算工龄钱吗?向日本人要还是中国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