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2日18时出租车司机魏某在方庄桥北因感不适,先后送到东方医院与天坛医院抢救,13日上午11时经天坛医院脑CT确诊为脑出血,15日凌晨4:30抢救无效死亡。
区劳动局以其发病到死亡超过48小时为由不予认定为工伤,其爱人马某认为48小时起算时间应以2008年9月13日11时天坛医院的脑CT诊断时间算起,后经行政复议重新界定初次诊断时间为2008年9月13日上午11时。劳动局重新作出予以工伤认定。
我弟弟和魏某的情况非常类似,现在认定工伤时遇到了同样的麻烦,希望看下他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恳请帮助,不胜感激!
受伤害经过
2012年6月1日晚下班后,我弟弟在公司食堂吃过晚饭后回到公司办公室加班,处理公司与国外客户的销售合同。
19时许我弟突然昏迷,6月2日凌晨2:50许,经过市医院脑CT及专家会诊,初次诊断为脑出血,6月4日凌晨0:45许301医院出具死亡证明。
详细经过如下:
6月1日当日我弟吃过晚饭后在办公室加班,18:46许我弟左手捂头部从办公楼走到门卫室,让门卫给其舍友打电话。19:02许其舍友赶到,当时我弟已神智不清。其舍友拨通120急救电话。19:32许急救车到达,将其送往就近的卫生院抢救,当时人已昏迷,心跳紊乱,20:15许120急救车又将其送往区医院抢救。途中有5-10分钟的心跳呼吸停止,入院后继续抢救了约20分钟,心跳恢复但无自主呼吸, 6月2日凌晨0:10许,又将其送到市医院抢救并救治,6月2日2:50许经过脑CT及专家会诊,初次诊断为脑出血,临床判断脑死亡,无手术必要。一直用呼吸机及药物维持呼吸、心跳。6月4日凌晨0:45许市医院出具死亡证明。
现准备的工伤材料已齐备,取得了市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诊断证明显示:患者于2012年6月2日凌晨2:50在我院(市医院)行脑CT示脑出血。病历显示:2012年6月 2日凌晨0:45时目前病因不明,条件允许可行脑CT。
这是我弟弟的基本情况,请各位尊敬的律师看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谢谢。
“当事人如对我局认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或雅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我服从决定就可以申请要到我的工资住院期间的生活费护理费了吗?我该怎么申请?有期限吗?如果用工方不服工伤认定决定就不生效了吗?“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该怎么理解?谢谢律师的指点?
本人是教师,星期日到学校监考(社会考试我校为考点)。期间有考生突然站起提问,我没有想到考生会站起提问所以猛然回头,不慎将左膝扭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膝前交叉韧带断裂,并作手术。我和学校都认为应该是工伤,我把材料经学校认可,盖章交到教育局,我认为应该再由教育局上报的劳动局。再由劳动局进行进行工伤鉴定。但报
请问,单位外派出学习3天(不回家住单位宿舍),第一天就突发疾病去世算不算工伤?如果要是发生在宿舍内对工伤认定有什么影响吗? 是住在学校里的宿舍。请问,外派不回家的学习,和出差能算一样吗?
请问,单位外派出学习3天(不回家住单位宿舍),第一天就突发疾病去世算不算工伤?如果要是发生在宿舍内对工伤认定有什么影响吗? 是住在学校里的宿舍。请问,外派不回家的学习,和出差能算一样吗?
我去年7月份把腰弄伤了,当时车间只有我们2个人,我在工作中弯腰拿工件是腰部一阵剧痛,持续有几秒中,还能直起来,又继续干了会活,之后还痛,就叫我们老师父给我揉了揉,疼痛减轻了,因为年轻,当时还能干活,之后就开始慢慢加重,到天冷的时候疼痛加重,到今年3月份有段时间不能弯腰干活,要一个手撑着,另一个手才能拿
我想请问,如果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不认定为工伤,公司有权要求我们退还之前的药费和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和基本工资吗?这样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2010年12月26日工伤,2011年2月24日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评定,是按2011年工伤条例执行
2010年12月26日工伤,2011年2月24日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评定,是按2011年工伤条例执行吗? 请各位赐教。
农民工受到伤害后,某些用人单位不仅不履行积极的赔偿义务,而且否认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导致农民工的诉讼过程时间更长,维权之路更艰难。有时认定劳动关系的要求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一审、二审之后已经两年时间了,哪么,确定劳动关系后农民工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超过工伤认定的一年的规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