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 您好!我有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有一条款双方理解存在歧义。具体为“房屋租赁价格为每月2000元,全年租金24000元。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 如果合同有效期大于等于2年,那么不难理解“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的意思。但是这份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也就是说合同成立的时限只有一年,不包括第二年以后。承租方认为应当一直按照每年5%的递增续租,而目前的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每月3500元以上) 请教在这份有效期只有一年的合同中,如何理解“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的意思,作为出租方是否受该条款约束,必须按照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续租给目前承租方。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全是对房东和中介有利的条款,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在北京通过中介租了间房子,但是从网上查到那个中介实际上特别黑,最后会千方百计扣钱,甚至会找流氓打人。合同已经签了。感觉像是帝国主义的不平等条约,任何一方面对自己都不利。出来打工不容易,挣点钱像别人抢走一样。请您请帮忙支个招!十分感谢!
本人与朋友合股在上海某停车场计划投资一浴场,已与停车场的房东约定好房租各项条例,并付下定金,但是在前几天签合同的时候却发现合同上有一条例让本人非常难以接受,就是限定本人在政府或开发商征迁时必须无条件同意,并且本人承租的浴场里的装修装饰设施无任何补偿。 这样的条款本人是怎么也接受不了的。但是浴场已经开
您方便帮我分析一下么 ,我今年7.9号帮朋友租了一个房子, 但他只住2个多月,我就和房屋中介说好租3个月房子,我提前通知他退房,押金我不要了 中介让我签一年合同,缴款方式为季度付款。 我让在合同上加了一个手写的补充条款,说:如乙方(我)没有按合同履行协议,提前30天通知甲方,配合甲方看房,在甲方找到下一
您好,今天我母亲去房屋中介公司签顶了房租租赁合同,由他们代租,签完合同回家后跟我们说了里面的条款,我们感觉很不合理,跟他们线上他们不愿意更改合同,那我们能撤销吗?什么权利义务都还没有履行呢,如果他们起诉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我在2010年10月17日与一房主提前签订了从2011年1月24日到2011年8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当时房主要500元的押金,但是我没给!所以房主拿走了甲乙两份合同!现在我不想租这个房子了!我现在担心房主等到明年合同终止时,拿着合同向我要房租!我现在能让她写一个合同作废的声明吗!
房东(甲方)和房屋租住者(乙方),于2010年06月2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合同中附有若有违约情况应赔偿一万元人民币。乙方签订合同后先交了半年租金及房屋公物押金500元,(并口头说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再交下半年租金)现在还有一个月,前半年的租期即将到期,而乙方说下半年不租了,请问如此情况乙方有什么过错?
店面合同 租赁期为3年 自2009年5月1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 1。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元整,租赁期满,乙方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店面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 2。第一年为优惠期,免租金及物业费。第二年月租金为每平方米捌元整(含物业费)。第三年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十元(含物业
租赁期为3年 自2009年5月1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 1。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元整,租赁期满,乙方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店面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 2。第一年为优惠期,免租金及物业费。第二年月租金为每平方米捌元整(含物业费)。第三年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十元(含物业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