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陈某,2005年5月19日到某公司上班,一直工作到现在,因为工资低不能养家糊口且每天工作时间长而体力透支,身体吃不消。所以不想做了。想了解一下公司应该给陈某哪些补偿 。 现简单介绍一下陈某在这个公司的上班情况和待遇。 陈某在这个公司上班7年多,每年只是春节期间放假7天左右,平时的上班时间是:两天48小时里,工作时间是24小时(比如:1月1日上午8点钟——1月2上午8点钟是上班时间,1月2日上午8点钟——1月3日上午8点钟是下班时间,1月3日上午8点钟——1月4日上午8点钟上班……也就是每天上班12小时,每个月上班360个小时,如果那个月有31天就又要多干24小时)。没有节假日,也没有周末的休息日。去年开始法定节日给了165元的加班费,星期六星期日没给加班费。公司在2006年10月开始给陈某缴了社保,2007年1月开始缴了医保、大病保险和失业保险,2005年5月—2006年10月这一年多没有缴。陈某每天的工作时间和待遇很明显不符合劳动法,现在他该怎么做? 耽误您了的时间,真的很抱歉!但是,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真的不懂这些方面的法律知识,只能求助于您们,谢谢您!
我是2006年4月进入公司的,现在公司要用减薪的手段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我被无情的减去原工资的17%,要求公司索性解雇我但是公司考虑到赔偿金的问题不做解雇,我自己提出了辞职后要求公司赔偿,可是公司说由于你自己提出辞职得不到赔偿,难道我被减到最低工资也必须无条件接受吗?自己提出的辞职就得不到赔偿吗? 谢谢.
我公司销售人员,在公司工作了3年,最近一次的合同期限到今年年底。最近半年该员工总是找各种借口请假或编造虚假的客户拜访信息而不来上班。现在领导提出从下个月开始,若无法完成当月销售任务就工资减半,该员工不满提议提出想辞职,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给付他补偿金吗? 有人说用人单位在降低原合同约定待遇的情况下
我原来在一家日资企业工作,今年3月份被降薪500元,降薪合同我没有签,可是公司却按照新的合同发放工资,我于5月底提交辞职信,于6月底离开公司,因为之前与公司商谈降薪一事所以辞职理由为降薪协商不成.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3年半,为赔偿金一事仲裁,只拿到了3个月被扣除的1500元,我大概的看过劳动法,而象我这样的情况也是可以得到
您好;我在一公司从2004年三月份工作至今,04年到06年没签合同也没买保险,07年签了一年合同,买了保险又退了,补了钱给我,08年又签了合同至2014年,现在我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报告,请问我辞职后可以有补偿吗?
本人父亲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8年,是临时工,不是正式员工,还有5年退休,退休没有退休金,只有自己所交的养老保险金;如果现在辞职不干了,单位说只给两千多元的算断费用,是否合理? 按照国家标准应该是多少呢? 所交养老保险也只是从2008年开始交的。
您好!我在广州一家工作近四年,进这间公司签合同是到12年7月份,职位是网络技术员。但近三年来我一直都是做网络销售比较多,在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就要负责整个公司的网络销售,目前公司提出每个月有一个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每个月销售要达到公司规定的金额才能拿得到全部的绩效工资;如果每个月销售没有达到公司的要求绩效
我是2000年到某单位打工的,当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是做临时工用的,到现在已经做了近12年,单位一直没有与我签合同也没有交纳5险一金,本月20日通知我做到月底原因是我到了60岁,我想请问 我的不偿金是怎么算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