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去年,朋友将其一处闲置的新房(房龄三年以内),通过中介,以租金¥1500/月的价格出租。当时租房协议注明:首付三个月房租,押金¥1500。协议还注明:房屋质量完好无损。但是,在租户进住一个月左右的时候,据租户本人自述,由于窗户坠落,砸伤其外祖母,后通知房主。房主到达现场后,立刻联络了开发商、物业等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后确定:坠落的窗户是由于外力所致,并且窗扇的合页都是新茬儿,并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 可是,租户据此拒付后续的租金费用。房主曾多次催促租户缴纳租金,但是租户拒不支付租金,理由就是:掉落的窗户砸伤了她的外祖母。直至今年六月份,租期已满,房主要求租户腾房,通过中介,他们终止了协议。在这期间,房主要求租户付清房租,但租户拒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房主扣押了之前租户付的押金¥1500。 之后,租户不走,赖在此房内,索要¥1500押金。中介方多次协调未果。无奈,房主只能在屋外等待,并与租户进一步交涉。 就在房主离开房子,出去吃饭的时候,租户趁机将房主的液晶电视、电视机顶盒、窗帘杆及房子所有房间配套的钥匙,全部偷走!并将大门门芯堵上木棍,导致房主回来不能开门进屋。后房主发现,立即拨打110报警。110民警到达现场,立即拍照取证,房主随民警到当地派出所做了笔录,并且提供了嫌疑人。 数日后,派出所民警通知房主,嫌疑人已将所有盗走的物品 归还给派出所。在这期间,房主要求派出所 追究嫌疑人的盗窃行为。一个月以后,当地派出所以“不够条件”为理由,不予立案,并出具了“不立案通知书”。 请问:租户在这样的情况下,盗走房主价值2000元以上的物品,这种行为算不算盗窃?能否构成盗窃罪?有什么法律依据?派出所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我们能否申请复议?复议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您好,我刚步入社会,和同学一起租了套房子,前几天中午回去准备洗衣服,打开水龙头没水,于是就疏忽忘了关就出门了,没想到下午水又来了,结果水漫出来渗到楼下两家,问题是去年发生过同样的事件但去年还不是我租的房子,而我曾经跟房东提到过阳台下水管的问题房东也没有告诉我去年发生的漏水事件,也没有修理,造成两家损
因为处理朋友的感情问题,我们一起去找当事人,因为我们之前和当事人关系也很好,又因为他做出在外面找小3的事,发生一点小摩擦,但人没有大碍,但是小3找来一帮混混把我们都打了,导致我们3个轻伤1个重伤,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承认我们先动手打当事人不对,但我们都是抱着朋友的心态,而且也没怎么打
我,甲方,房东,与乙方有9年的房屋出租关系,现手上只有2010年2月8日到2011年2月7日的合同,却因其他原因没有2011年到2012年的合同,根据前年的合同,现乙方的租期已满。乙方,房客。手中拥有2011年到2012年经双方签订的合同,但现在却迟迟未拿出该合同,也没交房租,霸占着房子,不肯搬走,经双方协商,乙方硬说2011年到2
我的房屋在出租期间被暖气跑水给淹了,我找承租人要求修复,承租人不管怎么办?承租人没通知我,在使用期间没人看护,至暖气漏水不知道,最后是邻居通知的我,我认为他没有尽到管护的义务,给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我要求承租人修复有没有道理?
租房出去 租房者引起火灾 3岁的小孩死在火里 房东应承担什么责任
出租房屋的其中一间给一家四口 男的上班去了 女的送大女儿去上幼儿园 把3岁正在睡觉的儿子锁在房间 (窗帘 窗户都关着)不知什么原因引起大火 从她锁门到119来就半个小时的时间 119来扑灭大火以后 小孩已经被烧得不完整,这是谁的责任 房东应承担什么责任?
2012年3月11日星期日晚7时许 房东(一自持法院证件 的人)一行凶神恶煞般的四个大男人闯入我家。当时我们一家三口,我正在陪一年级的小孩子写作业,老公刚吃完饭一个人在客厅接待了这一群不速之客。这四个大男人一进门不但口出恶言,一直嚷嚷着让我们滚出去,竟然还动手打人,要不是我拼死拦住并报警,后果不堪设想。民警
有个五年级的A学生带了一部价值4000元的相机去旅游(学校组织),在旅游的途中弄丢了,被B学生捡到(导游与其他学生指证看到B学生拣,但是没告诉A学生),后来相机被B学生弄丢了,谁的责任比较大呢?
是厨房的洗手盆下面的软管坏了 我们是当库房使用 所以人不在里面住 是前天夜里坏的 到昨天早上才知道 昨天早了去了想把总闸关了,但发现总阀门是坏的,关不上 使得楼下的做电子挂钟被水淹 具体有多少损坏不知道 他说箱子打湿里面的挂钟就会时间不准,但不能马上知道 要使用2-3个月才知道 现在要求我们赔偿损失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因喝酒引起的打架事件。对这方面法律欠缺,请指点下
我方2人被打伤一个腋窝下方伤口缝18针。一个左手2个手指肌腱断裂。被啤酒瓶所伤。法医鉴定还没出结果,我们已经报案也录了口供,大部分责任都是对方。但是派出所就找我们一趟录口供,再也没问,请问下一步该怎么办。我们是外地人对方是本地人,法医鉴定不会作弊吧?请指示
周五晚我们与楼上邻居因噪音问题又发生口角并打架,对方叫来4人滋事,与此同时我打电话报警。对方用重物打伤我的弟弟头部,打伤后逃跑,在场群众已经愤怒并追他们,抓住我们的邻居一人,也打伤了他,当时他们叫的人就在街上,来了3辆车,但这些人没有动手,其中一个车牌我们都记住了,也给后来到的警察指认过。警察到后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