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天在郑州北站坐车到获嘉,我的行李是一部台式电脑有主机和14寸显示器,当我买好票准备上车时来了一名工作人员,他问我拿的是不是电脑,我是说。他说要收费,于是就给我开了一张托运单收取了我20元钱,我总感觉他收取费用不合理,我就把电脑随身携带也要收费怎么也想不通。我的路费才18元了一台电脑还要20感觉特别不爽,不知到底该不该收取我的费用。希望各位解答。谢谢。
就有一张托运单
我前不久在海淀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小区属于九几年的老旧小区,房子是原某国营单位按照成本价卖给本单位职工的,我从这个职工手中按照市场价买的,入住不久小区让交物业费每平米是0.64元,在我交费时(了解到我与这个单位无关后)又被告知不是0.64是1.05,我问为什么,收费依据是什么,答曰就是这么定的,后来知道,在这个小
事件:自从进入5月以后我们这一片的手机总是打不出去电话,提示“网络正忙”“连接错误”在不然就是打过去说对方的手机正在通话中,可是被叫的那部电话就是一旁待机呢!后来我把这个问题告诉10086以后,经过48个小时的耐心等待以后回复我说基站出现问题,里面坏了个零件!可是他们整整维修到17号那天!问题:请问在这17天当
2010年5月5日依据《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某单位行政处罚4万圆,该单位未履行同时也未申请复议或讼诉,我单位现能否收取滞纳金?能否现在在银行交款通知书重新填写滞纳金?
请问村治保会每月向出租屋住户收取管理费合法吗? 村治保会的人每月向出租屋住户收取管理费都像强硬收取,因为住户有的白天上班,有的晚上上班,治保会的人就不分昼夜地踢门,把门踢到像打雷一样响,收取每人每月10元.昨晚还把一栋出租房一楼的大门用工具撬开了,到2楼-4楼收取管理费.严重的影响到外来住户的生活,给住户心理造成损
我是一家不锈钢门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但2010年5月24日被公司以我将订单飞到别厂去做为由将我辞退,但实际我并没有将订单飞到别厂,那些都是我的客户自己选择到别的便宜厂家做的,但现在公司说工资要等到6月15号等将我飞单所造成的损失扣完后才能知道有没有工资再发给我,那公司即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社保,什么都没有,劳动局也去过拉,
120把病人拉医院去,家人到医院时,病人不见了;等找到时,人已经出现意外。医院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医院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今年4月份,负责该套房屋的代理公司业务员搬了进来,因为卫生费的问题我同房屋代理发生争执。详情:鉴定合同的时候说好卫生费含在房租里,即房租:750元/月=720元/月+卫生费30元/月,代理公司的财务给我打电话询问卫生费的事,我说我交卫生费了,但是没有收据,可能财务认为他们的业务员私收客户钱了,结果,代理的业务员跟
超市在招聘新员工上岗时都要经过培训(比如收银员),单位要求在上班第一天缴纳一定金额的培训费,金额虽然不多,但觉得此费用不合理 望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