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2002到她现在的公司上班,7月份开始缴社保,那时到公司入职时还是第一代身份证,写的是62年出生。换第二代身份证时,身份证年龄成了61年,当时也没在意,户口本上也是61年。中途换了一次社保卡,上面也是61年的。到了今年7月,公司说到了退休年龄不再交社保。然后我们去社保中心打算一次性交清剩下5年的,但是工作人员说,她去年(11年)就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了,有个规定到达退休年龄时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时,社保交了10年或10年以上的可以续保,我妈妈的只交了9年,不能续保。只有退保或转回老家四川。我问了老家那边说是满了50岁不能转回去了,只能退保。 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到了退休年龄没交满10年就不能再续保了??如果是真的,那我妈妈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啊?虽然按照现在的身份证算,她去年就退休了,但是今年她的社保也一直在交啊,公司也是才通知的啊,安装公司这边算,她整整交了10年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啊?
公司规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交社保,我是上个月13号转正的,但是上个月没有缴纳社保,说是因为是月中不算,撇开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就要缴纳社保,公司规定转正交社保,因为是月中转正就不给办理,合理吗?
我是打四10月份的时候到一家企业打工,企业一直说是没有毕业,不能转正,毕业后拿到毕业证我申请了转正,之前一直没有交社保,现了解到试用期1个月结束后,即使是在试用期也得交社保,请问企业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我可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好! 本人于2011年11月入职,12月转证,签合同2年,现本人已有孕在身,预期8月31日。 1、5月31日提交了请假申请,由7月10日开始休假,现在单位说没有办好请假手续,要对我期间没上9天班作出处分,当无故旷工三天以上当自动离职处理,这合理吗?以上经协商,单位对我做出的处罚是扣当月的绩效工资700元。 2、由于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于1963年11月19出生,(身份证:342126196311190371)。1983年1月至1987年3月在83123部队服役。1987年4月退伍后分配到亳县齿轮厂当工人。此期间一直在机械系统(属机械电子工业局)工作。1993年7月由齿轮厂调入古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工作,1999年与古井集团解除劳动关系。此后就用养老保险手册完全
我们在去年7月和广州的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直到今年3月份公司注册了成都分公司,让我又签了一份和分公司的合同,并在合同中声明了以前的那份合同依旧有效。现在已经是7月份了。公司只给我买了今年3月份的五险和4月份的大1病医1疗补1充保1险。现在我准备离职,公司不愿意补买我以前的社保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公司以没
在超市上班快满3年,快到社保期间,公司虽有明文规定不可以私自拿赠品。但经理级拿就没事,小职员拿一个价值不到20元的小沙滩车玩具,就遭勒令辞退。冷饮费遭扣,原因是已离职员工不享有冷饮费。本人是7月15日离职,还有不是在上班时间安排发海报,时长2个多小时,才给10元加班费,不在上班时间盘点,不到场,扣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