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社保身份证出错问题
社保身份证出错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于1963年11月19出生,(身份证:342126196311190371)。1983年1月至1987年3月在83123部队服役。1987年4月退伍后分配到亳县齿轮厂当工人。此期间一直在机械系统(属机械电子工业局)工作。1993年7月由齿轮厂调入古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工作,1999年与古井集团解除劳动关系。此后就用养老保险手册完全自己缴费。一直缴费到2005年。当2006年去续缴费时,意外发现如下问题:养老保险登记的身份证号与我的身份证号完全不一样,性别也不一样,登记的身份证号:34128119710401671(女)我的身份证号:342126196311190371(男)此后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能续交了,我找过社保局,原单位,公安局,武装部,民政局等,均没好的结果,一直拖到现在,非常无奈。社保局的同志说要原单位古井集团出具证明,古井集团说只能证明你以前在这里上过班,不能出具错误的身份证证明。而公安系统帮助查寻了老档案记录的身份证号是错误的,无法识别的身份证号,却不愿为我个人出具这个证明,说是公对公才可以出具证明。因此我的资料也无法登记到社保网上,也无法续交费。以上材料均有资料和档案证明。假如原单位不给出证明,我能起诉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aoxi……(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12-07-24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