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员工辞职可以得到补偿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就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日内到住房公积金单位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公司没有给员工上公积金,员工因此辞职。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 2.如果行政法规,是属于强制性规定的吗? 3.如果公司不是足额上公积金,员工可以追讨吗? 4.前些年没有上公积金,后来才上,那么没有上的时间可以追讨吗?员工辞职可以得到工资补偿吗?
我在公司2011年4月17日开始工作做专卖店店长,2011年11月17日公司上级正式通知要把我降职当员工,并把我调到其他专柜上班,想变相辞退我,就是想我主动提出离职,我在这期间没签劳动合同,2011年10月才开始交的五险,我想问下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会有补偿吗?如果有补偿会有什么样的补偿呢?可以补偿我双倍工资吗?
公司在11月25日宣布卖给其他人在12月1日生效,员工可以选择继续留下来,但是没有年终奖金,同时,卖掉后还沿用我们原公司的名字,但是是独立经营,请问,如果我们选择不留下来,公司是否应该对员工有补偿,谢谢!
工作三个多月,公司一直没给签合同,自己辞职,员工可以申请要双倍工资补偿吗
8月20日,开始上班 (电子商务公司) 工作期间员工有提到签合同,但公司一直拖,基本工资1500,餐补10元/天,其他补助50元/月,没有保险之类的, 12月1日,辞职。 12月14日还未给11月份的工资 ,请问 我可以要公司索赔双倍工资吗?
公司要搬迁了,我在哪工作2年了,当时签订很痛的工作地点是天津市武清区但后面附加标注(或天津市其他地区)。请问这样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
公司要搬迁了,我在哪工作2年了,当时签订很痛的工作地点是天津市武清区但后面附加标注(或天津市其他地区)。请问这样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
2011年12月份公司说要精简人员,我原来的部门在质管部叫我去工程部面试成功了,可工程部在调动单上签字是2012年5月份调任,2012年2月份公司都定岗定员了,质管部没有安排我的工作,工程部到时间了才能调任,和公司谈过几次公司说还要协商,迟迟没有答案,请问我可以辞职吗,能得到补偿吗
前不久公司要求加班我有事没加,后来公司领导说我不服从领导安排还说要扣绩效工资(即月工资的30%),还贴公告批评,记过。还威胁说要把我调去扫地。如果现在我辞职可以得到赔偿吗。
公司没有给员工上公积金,员工因此辞职。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如果行政法规,那么是属于强制性规定的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公司没有给员工上公积金,员工因此辞职。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 2.如果行政法规,是属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