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淮南矿业集团的,80年代住房很紧张、人口又多,于是在路边私建了30平米的房子。是在国有土地上盖的,当时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建房许可证的。前年棚户区改造,在我家房前20多米处盖了18层的高楼,遮挡我家的采光。他们说我家是违章建筑,不享受采光权、不能获得赔偿。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有一栋门市楼,三层,邻居的房子和我一样。他有个后院。我后窗以外就是他的后院。现在他想在后院盖个三层钢构的楼房,要紧挨着我的后窗户,要影响到我的采光和通风了,和他交涉过程中,他说法律只保护住宅的采光通风权!可我在网上查到只要是不动产就有采光通风权,在此特向您请教:我过法律有没
各位律师:我家房屋后面原来是车站的一个烂厕所没有高出我家后窗,现在政府搞环境卫生要重修‘而且还要增高就挡住了窗户,隔我家后墙只有1米多点,请问,我们有权要求他们让出我们的采光权吗?房屋间距是多少,有规定吗 那个厕所还是私人的·主人不在·他们没有任何手续,我们现在有权不让他们修了吗?
我家要把平房改建成3层10.5米高的小楼房,距离我家后面正北方3米(道路)处有一栋3层带院子的门面楼房。楼房门面向北。院子距离道路6.5米,一层跟二层是饭店,请问我家影响他的采光权吗?
我家东南方向开发商要开发2座10层左右电梯楼,如果建设成功估计我家到中午12点才能见到太阳,开发商没有找我协商处理,已经再打地基了,找开发商说东南方不算采光权,是这样吗 。还有问一下,以前开发不是要左领右里四周的签字同意吗,开发商只说是他买的地,就开工了,他是合法的吗,我该怎吗办 。谢谢。
2012年7月3日凌晨5点左右,天津市东丽区政府在事先没有通知被侵权人强拆的情况下,违法暴力强拆、强闯民宅、抢劫财物并打人致伤。后经被侵权人多方与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至今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仍得不到保障,丢失物品仍无处查找,区政府相关部门都说不知道,相互推脱,让被侵权人无处投诉,无处维权。
我家房屋东面门面开发商规划设计师2层,在未征得住户同意的情况下建了4层,严重影响了我们几户房屋的采光,建设规划部门又在未征求我们同意的情况下给开发商变更了规划,我们该如何索赔,索赔多少?
我爸爸和我叔叔2家人在卢湾区有一套老公房,以前是住在一起的,有2本户口簿,(我爸爸一家一本,我叔叔一家一本),原始调配人是(爷爷,奶奶,叔叔,爸爸)爷爷奶奶已经去世,所以承租人改为我爸爸. 因为面积小,当初符合国家政策4平方以下可以享受福利分房,所以我叔叔单位以我们2家人一起的名义,申请到了一套浦东的
各律师好: 我家房屋是很老的1楼瓦房,房前是一个小院子,现开发商要再距离院子2米处修建6楼商品房,这样的话我担心修建后对我家房屋的采光有影响,而且将来我家自己修建房子的话,如果按院子边上修建起来的话,开发商的建房一定影响到我家以后建房的采光权,请问我该如何做,谢谢!
真实的事:农村,一家10口人,爷爷奶奶,父母,兄弟二人,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小孩,其中爷爷,母亲和哥哥一家是居民。有三幢三层楼及两间老房子。土地证是爸爸的。 2000年,兄弟二人通过法院公证形式,对房屋进行息产。土地证是爸爸的。因哥哥是居民,在当时来说必须和农村户口的在一起才能审批房屋造新房。于是房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