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我以8万元从某单位朋友那里买了一个购房指标(其中:指标转让费为3万元,首付的房款5万),转让时有男方的父母及男方单位的一位领导(转让协议中的见证人)在场,后来我又往男方的购房帐户里陆续补付了2次购房款,每次5万元,也就是说我已累计支付18万元。房子至今仍在建设中,具体是哪套房子要等交房后单位统一
朋友的单位要搞集资建房,说可以把名额给我一个,但是在修房前要把全款付清,请问这样做合理吗?我想知道何种协议能够保护我的权益,应该怎么写,主要写些什么内容。
我于2005年参加单位全额集资建房(地价单位出),请问能否享受住房补贴?
我于2005年参加单位全额集资建房(地价单位出),请问能否享受住房补贴?
2011年单位要求集资建房,要一次性交清27万购房款,在交款时公司要求我们签订在单位服务10年的承诺书,我现在工作未满10年,准备辞职或被单位开除,请问这个房子最后的归属权属于谁!
父亲单位集资建房,父母和哥哥,姐姐都不要,我征得家人同意后,我出资购买了此房。此房现在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父母让我在办理房产证之前,他们写个声明之类的东西,到公证处公证一下,因为这个房是以父亲名义集资购买。请问这个该能公证吗?该怎样公证?
我买了一套坐落在四川省南部县看守所后的集资合作建房,建筑面积104.1平米,2011年7月份取得的房产证,现在想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需要交多少过户费用,其中都包括哪些税费?谢谢!静候您的答复!
职工享受福利分房之后,是否还可以再享受单位集资建房?国家有何相关政策规定。 北京党政机关呢?部委直属的事业单位呢?针对这些特殊单位,国家是否有特殊规定?
03年开始在一家事业工作,06年单位集资建房,我全额集资一套,2007年入住。只有付款收据、无任合同、协议,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现要辞职,要原价收回,请问这是否合理?三个问题:1、我如果继续住,单位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2、我同意交回房,但不能按原集价格交,而是按现在集资价格上交,并补偿装修费用,可行吗,有何依据
1、单位马上要集资建房了,但是要求我们签订10年合同,10年合同期间要是辞职的话,单位要收回房子。请问这种做法法律上有什么依据不?是否违规? 2、单位说的半年就能拿到房产证,但是没有土地证。要是我辞职的话,房产证如何处置?费用是怎么收费的?是谁承担这个费用?
我是北京铁路局的职工,前2年单位集资建房,我分到一套房,近期准备办房产证,可办理人员说我的办不了,因为我的户口不在北京。请问我该怎么办呀? 补充:感谢各位律师的帮助! 我问过办证人员,他说北京建委有这方面的规定,说是集资建房办的是经济适用房的房本,而我的户口不在北京,按北京市建委的政策,外地户口不给办经济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