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7月17日透過房產仲介介紹簽署一份租房合同
租約起算為7月20日為期兩年
約定租金4300元一個月,首付三個月,押金一個月
押金4300元於現場支付現金,(有押金單收據)
另外口頭約定租金的款項將稍後以匯款方式匯入對方帳號但須稍等數日,因為我在外地出差
我於7月22日將4300元 x 3 =12,900元匯入對方帳戶,(有匯款憑證)
匯款後對方告知我方違約,願將退回租金12,900元(今收到)但不會退回押金!?
原因是該租金未在7月20日前支付, 称我违约,造成房东损失。并不愿再联系,态度十分恶劣。
该如何处理?请指教!!
谢谢各大律师的立即回复!
事实上,我方有于7月19日提前电话告知因临时需到外地,不便汇款到指定银行,是否有其他银行,。或需等两天回上海时汇款。但房东说没有,只有这个银行账户,并同意我方回来时汇款。
但是现在房东对以上电话谈话均以否认。并且不接听电话。称他已付中介费,造成他方损失,要求我方找中介联系。
中介称我方晚交付租金已违约。
故,大律师们的主张或起诉,代表这件事必须要带上法庭对簿公堂了?
没有诉讼案过,不知程序,费用,耗时?
租房合同已经到期了,朋友阿美以为可以顺利搬走。但是房东说她整坏了他家的墙壁(就是打过几个钉子,无伤大雅,而且合同中没有说不能打钉子;还有一些表皮脱落,但是自然原因导致的,毕竟房子是老房子,不住人也会脱落),拒绝支付4000元押金,而且合同中也没有之处押金作何用。 房东还要求赔偿补修损坏墙面费400元。
房租合同说押金5000元,违约押金不退还。 今天吧店面转让出去了,当然是在房东同意的情况,合同期限还未到。房东与下家先签订了新合同,然后告知我违约不还我押金。我改怎么办?
我与原房东签了两年的租房合同,刚刚满一年,房东把房子卖了,趁我不在屋内的情况下把我的东西搬到外面,把门锁换掉,现在打他的手机不接电话,或称在外地,请教像这样的事情如何解决,谢谢!
房东来要水电费时,我与他在费用上有分歧,他就让我搬家,合同上没有规定交水电费的具体日期。在搬走时,他拒绝支付押金。理由是我未按合同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他我不住了,但是是他要求我搬走,且有人可以证明这点,那这是不是可以说明我没有违约?他是不是应该退还押金给我?
我租房子住,当时和房产中介签合同时,由于没带身份证 用的是我朋友身份证,但交钱和合同签字(包括我朋友姓名也是我签的,还注明了我是代表人,留的我电话) 。合同签的一年的 交三押一,住了5个月时,房东提出房子要收回自己住,但当时我朋友一回老家无法提供身份证。房东提出不退押金和赔偿,我该怎么办? 现在
我与房东签了3年租约合同,住了一年半,房东提前了半年跟我打招呼说要收回自己住,但是还有一年合同才到期。合同上注明如果房东违约就退还我2个月的住房押金,请问押金可以当违约金吗?房东要另外赔偿我的违约金吗?我可以住到合同期满才搬吗?
律师,你好!我与房东签订了3年合同,在住期间,花洒是坏的,电磁炉开火2次后坏了,接着顶灯也坏,马桶每天都散着臭味,东西接二连三的坏给房东说房东未曾予以解决,一味敷衍说给我时是好的,房子本身见不到阳光,住了7个月后实在受不了,在付了当月房租后,当月未住满便搬离,未曾找过房东要回2个月押金,期间小区电表新装
两家合租房子,一方不住了,房东让我也搬走并不退押金,我没有违约能把押金要回来吗?
和朋友一起合作的房子,两室一厅,当时和房东签合同时,我和朋友都签名了,合同签的是满一年给退押金,离一年还有三个月,朋友不住了,和房东说了押金也不要了,房东让他立刻搬走,现在房东让我支付另一家的房租,要不就让我在两天之内搬走,并且押金也不退还,当时押金是我们一起交了1000,一家一半的,朋友和房东协商时,
我2月25日租了套房子,租期一年,月租金1700元,押二付一,我三月三日入住,因太吵三月十五日搬走,三月十六日告知房东,本想转租,但转租失败,三月23日告诉房东我不转租,违约,合同约定一方想提早结束合同需提早30天告知另一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房东以我没提早30天告诉他为由,不退还我两个月押金,请问他有理
原来房租是350的,后来涨到450,现在又想涨到550.我不想租了,但他扣住3个月房租,和300块押金不给。打电话他说出差回不来。我该怎么办啊 只签订了合同,交房租都是没有收据的。他要是拒绝承认增加房租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