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我老婆在上班途中正常行驶,遇跑出横穿公路行人,紧急避让中被行人擦倒,行人当场逃离。紧急送往医院检查左手桡骨骨折,全身多出严重擦伤。现在上报工伤认定,劳动部门要求出示责任认定书;多次与交警部门交涉,交警部门回复:对方未到案的情况下此案无法出具责任认定书。劳动部门要求必须出具认定书,交警部门也无法出具责任认定书。现在我方为受害方自己垫付了几千元的医疗费用缺得不到起码的医疗保障,请问我应该如何解决!
甲步行从东北向西南斜向横穿一条东西走向的公路,此时从东向西有一辆电动车以较高的速度从甲的后方驶来,车上载有两人乙和丙,乙发现甲后急刹车,撞到甲的左后腰并摔到在地,甲基本没什么伤,但乙摔倒时摔断了牙齿,经检查乙除了骑车载人以外,还有明显的饮酒行为,请问这起意外的责任应该怎么样划分?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我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在小区内与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我的车上没有碰撞痕迹,而非机动车人受伤了,还要做手术。我的车只有交强险,手术费用要好几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求给我出出主意。我的电话是:13761000619 (事故责任书说是全责,我没有签字。)
具体情况如下:甲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乙方(机动车驾驶人员)事故经过是:早上8点10分左右,甲方驾驶非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离开西面非机动车停车线的时候正遇黄灯,而乙方是由南向北行驶方向,当甲方行驶到十字交汇的时候,正好黄灯跳红灯,甲方及时刹车时被乙方机动车撞伤,相撞的时候正好甲方是黄灯跳红灯,而乙方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我是自行车,过十字路口,正常行驶,快过完路口时,撞到了机动车辆上,如何划分 我由东向西,机动车由北向南,我锁骨骨折,
电动车在非机动车车道正常行驶,行人突然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中间的广告牌窜出,距离1--1.5米,导致电动车来不及刹车,撞上行人,责任怎么划分有何法律依据? 当时晚上7点多,车上坐的又是一家三口,因此电动车行驶相当缓慢,车子带不动!一家三口都是皮外伤,对方也只是轻度挫伤
我骑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到正常行驶,突然一小孩闯出,撞到小孩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小孩在非机动车上
非机动车从机动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与迎面而来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相撞,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非机动车从机动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与迎面而来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相撞,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一天早上9点多钟开车从外出,刚到小区门口向右转弯正常行驶出门,一辆电动三轮车从慢车道逆向行驶过来,他忽然变道行驶到机动车道上,我来不急刹车与之相撞,他的三轮车上还拉着刚买的菜,而且车上还载着一个2,3岁的孩子,相撞以后大人和孩子可能都摔到了地上,我当时立即打122报警,后将大人和孩子送到医院,经医院检查孩子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