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2012年修建高速公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260元每平米(砖混结构),这样的标准是否是政府发文规定的标准?被拆迁户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街的门面十好几年了,有经营执照,但是是自己改装的住宅房,现在要拆迁,拆迁后修新的小区,我们是重庆市的一个小县城,由政府出面只给我们还同样大小的4楼以上的住宅房(在我们现在住的原地方修建的底下3层是门面,4层以上是住房),如果我们不要房也只按住宅房赔钱!我们是小区县里的,感觉政府插手得厉害!一直恐吓我
我亲戚是农村的有条高速公路要经过他的房子,房子要拆迁,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有。而他旁边的几户人家也要拆迁,有些人的房子没有任何证件。请问有证和没证的房屋的补偿标准有没有不同?
我想问一下,我们村拆迁,可是以前装修的一点也不给这样合理吗?还有我们庄的樱桃园,他们评估时,也不标明价格直接让签字这样对吗?该怎么办?还有就是不签字:他们不让在政府工作的底层人员去上班,还有做生意的调高税收这该怎么办。这样还让人活吗?
我们是拆迁房子2009年到2010年刚修起新房,2009年9月份镇政府给我们规划建房土地,离再建的高速公路水沟边缘不到10米就是我们新修的住房2010年刚建起的。由于修建高速路,面地基。有震动机器压路,500到800米处还每天放炮。把我们新修的房屋屋顶每家都有漏雨情况,有几户都比较严重,屋顶有明显裂缝,有1字型也有十字型裂缝
我是唐山市村民,想咨询一下,拆迁评估不合理,2年了还没有给我们补助,我们没有拿到拆迁款,占地不合理,有房屋使用证但是一直没有给量地方,我们多次要上级报告,但是一直没有消息,请问向我的这种情况,应向哪个部门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