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号,我从广州租车到河源,开到新丰镇发生事故,交警说我全责,叫了保险然后他们叫了个当地的维修厂的人定损800元,当场我给了钱才让走人,还承诺说车修好就给发票,下午我回来就让第三方责任人一起去县里开了事故责任认定证明,等回来广州,我就一直询问新丰那边车主,发票的事,但是一直拿不到,现在我广州这边的车已经修好,可以报保险了,一直再等那边的发票和强险复印件,催了那么久,7月20号左右收到对方寄过来的发票和复印件,既然租车公司说一个都没有,发票写错了车牌号,而且还是代开的,第三方强险复印件也不会新丰被撞那台车的,现在我打电话去问那边车主,他说修理厂一直不给开发票,要我继续等,我该怎么办,我能起诉他吗?为了800块起诉值得吗?到时诉讼费什么的,需要我出吗?请专业人士帮我好好解决下
我家是收购树枝的,收的货需要员工装,员工不是固定的,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就在装车的时候。一名员工从车上掉下来,家里就带他去医院检查,医院说身体没有什么,结果她在医院住了10几天,我想请问下,我们该如何处理这医药费用?
12年5月6号,我婆婆骑电动车带着我五岁的儿子出去买东西,我骑电动车在后,回家途中,中午十二点左右在一个丁字路口,我婆婆与一位左拐的男士相撞,导到我儿子右小腿缝了三针,右前脑缝了一针,当然我婆婆也受了伤,那位男士毫发未损,昨天我们去交警队处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是本地人的原因,又或许是他找了相关人员的原因,
我爸爸在中铁十七局承建的沪昆高铁工地因车辆侧翻而受伤,具体情况是红岩金刚大货车在洞内施工中,重车驶上洞内的临时铁桥(此桥是第一次使用的,用工字钢焊接而成,跨度16米),突然一边的铁桥受重产生弯曲,造成汽车发生侧翻,我爸爸颅骨破裂,四条肋骨骨折,目前还在贵阳省医院重症室住院,因车辆是属于私人的,我爸爸帮
我有一辆小排量二手汽车出售,半个月前,我托朋友的关系找到了汽车的买家,于是我们商议去交通队看看汽车的资质是否合法合格,走完程序后,他说这汽车不错,可以买了,然后就把钱(现金)给我了,他也没让我写任何凭据,并说,过户过几天咱再弄 于是就开车走了。 现在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我多次催促他一起过户,但是他都
我驾驶小车在十字路口与一两无牌无驾证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二人骨折没做手术用去医药费一万五千元已经由我付清对方只知要钱交警扣车请问责任如何认定
有一个会员,在报名的时候开了发票,并且发票在她自己的公司已经报账,现在她想退款,把发票撕了出来,拿过来。想请问这个发票还能用于退款吗?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我骑电动车,后方卡车为避让侧翻,交警判定双方各50%的责任。事故后人都没有受伤,对方副驾驶说有点腰疼,随后几天他称住院了十天,共花费三千多元,其中一千多元的西药费。对方通过本地物价局对车上货物(装修材料)进行了估价,物价局的估价我觉得这比实际损失高,现场遗弃的损坏的材料数量比定价单上的材料数量少很多。
我同事在火灾事故中死亡,女,已婚,农业户口,赔偿金为60万,包括对孩子,男方,还有女方父母四人的赔偿金,其孩子7岁,请问在这60万中对其孩子的抚养费每年应是多少?谢谢!
您好,目前我有一辆私家轿车,行驶证登记的是我自己的姓名。由于工作原因,公司有政策说可以让员工将私家车用于工作用途,每月报销油费和过路过桥费。但是我和公司并没有就这个问题签署协议,公司只给我发放了进出证。问题是,如果车辆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事故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超出保险额定范围以外
普通手工发票,每次领了发票回来,第二联也就是发票联就被老板撕走了,到了要换发票的时候就让我在第一联和第三联上面写一些小额的项目 请问如果这件事被税务局发现了,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想问的是一般情况的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