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关于租车事故中,第三次收了修车的钱,迟迟不提供发票的问题
关于租车事故中,第三次收了修车的钱,迟迟不提供发票的问题 6月19号,我从广州租车到河源,开到新丰镇发生事故,交警说我全责,叫了保险然后他们叫了个当地的维修厂的人定损800元,当场我给了钱才让走人,还承诺说车修好就给发票,下午我回来就让第三方责任人一起去县里开了事故责任认定证明,等回来广州,我就一直询问新丰那边车主,发票的事,但是一直拿不到,现在我广州这边的车已经修好,可以报保险了,一直再等那边的发票和强险复印件,催了那么久,7月20号左右收到对方寄过来的发票和复印件,既然租车公司说一个都没有,发票写错了车牌号,而且还是代开的,第三方强险复印件也不会新丰被撞那台车的,现在我打电话去问那边车主,他说修理厂一直不给开发票,要我继续等,我该怎么办,我能起诉他吗?为了800块起诉值得吗?到时诉讼费什么的,需要我出吗?请专业人士帮我好好解决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nakew……(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7-21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