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子的生效判决是以主债务人的公告送到期之日达起算,还是担保方的送达签收日期起算?现在情况是担保方已经签收送达后两年零二十天后提出了申请再审?他还有这个权利么?他如果走抗诉好操作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
一个案子的生效判决是以主债务人的公告送到期之日达起算,还是一般担保方的送达签收日期起算?现在情况是担保方已经签收送达后两年零二十天后提出了申请再审?他还有这个权利么?他如果走抗诉好操作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
一个案子的生效判决是以主债务人的公告送到期之日达起算,还是一般担保方的送达签收日期起算?现在情况是担保方已经签收送达后两年零二十天后提出了申请再审?他还有这个权利么?他如果走抗诉好操作么?
一个案子的生效判决是以主债务人的公告送到期之日达起算,还是一般担保方的送达签收日期起算?现在情况是担保方已经签收送达后两年零二十天后提出了申请再审?他还有这个权利么?他如果走抗诉好操作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
一个案子的生效判决是以主债务人的公告送到期之日达起算,还是一般担保方的送达签收日期起算?现在情况是担保方已经签收送达后两年零二十天后提出了申请再审?他还有这个权利么?他如果走抗诉好操作么?
请问尊敬的律师 如果有人对我进行长时间的人身威胁以及人格侮辱 在此期间我进行了多次录音 如果我想起诉他(她)我所录下的对方威胁我和侮辱我的录音证据 会不会成为正式的法律所承认的证据
我弟弟由于想把自己居住的1室1厅约47平米(建筑面积)的住房卖掉,约100万。再添钱款购买2室1厅约62平米(建筑面积),成交价约为115万。首付70万,剩余45万向银行贷款(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我弟弟的收入情况是1家3口,爱人无业,弟弟本人月收入7000余元(税后),弟弟本人公积金今年曾经断交1个月(因其本人不断跳槽
在此先感谢您的阅读。事情是这样的,家父由于溺水身亡,由于家境困难而且当时没有想到有办保险,所以就没让刑警队进行尸检,刑警队就为家父开具一张死亡证明,只证明家父死亡,并无其他。况且家父已经火化,无从查起。而现在保险公司以无法确定家父的死亡原因不偿还保险金。希望各位律师伸出援救之手,在此万分感谢! 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