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7年入职2010年辞职,在职期间一直未签订合同,由于未签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双倍工资,法律规定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为诉讼时效期,争议发生日是从07年入职算起还是从2010年辞职算起,如果从入职算起,这项经济补偿是不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我在一家企业干了第八个年头他现在让我走我给说你给我把经济补偿金给我我就走人他说你有单位呢不给可以给我三千元他这样对不对 我只是一个下岗工人单位又没有给我生活费这一家企做的对不对?我应该拿多少补偿金?如果上告他费用是多少?询
我与用人单位因劳动争议打了4次官司。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二审最终胜诉到了执行局却以种种歪曲理由不给执行;我法律维护权力得不到实现我该怎么办,敬请专家指导
民事赔偿案,终判公司赔偿,个人不赔偿,法人是股东,妻子是股东,2人公司是夫妻出资入股的公司,我们无证据证明债权人抽逃资金,执行中可不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夫妻俩是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执行,能否追加夫妻俩作为股东开办的有限公司的资产?(我不要股权
夫妻俩是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执行,能否追加夫妻俩作为股东开办的有限公司的资产?(我不要股权,小公司的股权不值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
我起诉了一家公司,已经胜诉,可是这家公司仍然没有履行判决。目前,刚开始执行。因为,这是一家自然人独资公司,我可以追加这家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