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某开发商开发北海贵州路某花园别墅并销售,当时取得土地建设许可证,销售后屋主办理了房产证,我亲戚从一屋主够得一房并办理了房产过户,当时由于是开发商统一销售,说好统一办理土地证,但是由于93年后房地产开始萧条,开发商离开了北海,2008年北海房地产开始回暖,由于土地升值了,开发商回来说土地是他们的,经过屋主和法院调解,法院有民事调解书:每房屋主同意支付8万元给开发商作为土地款,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屋主,在收到土地款后30天内将土地使用权办理到屋主名下,但是开发商依然没有办理土地证,屋主随后告上法院申请执行,于2009年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国土资源局,城市规划局,将屋主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到个人名下,但是当我们拿相关所有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时,被告知不能办理,其中原因: 1)当时正处于北海房地产开发大超,开发商没有办理报建手续,认为有历史遗留问题,手续不全不给办理 ;2)说土地被政府收回了(这点没有证实)。 因此,希望法律专家解答 1)国土资源局是否应该执行法院裁决 2)既然法院判决了,法院在判时是否对标的物已经查封才能判,如果政府收回土地了,法院应该知道,那么如何能判决并要求执行 3)对于此问题,有什么好办法处理。 我们小市民无权无势,希望房子能合法。
是由我们国土资源局来下《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还是由县政府来下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我们国土资源局想收回一个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县政府已经下了收回决定,现在要注销此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由我们国土资源局来下《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还是由县政府来下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我家在昆山购买新房在交付后到现在,已半年有余,开发商一直迟迟办理不下来房产证及土地证等证件,按购房合同规定,90个工作日内下发证件,但目前远远已超过时限,请问专家,我需要通过哪些条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具体如何操作,希望专家可以多送我二句,谢谢
祖传的老房子,没有房产证与土地证,但市档案局里有房产证明,1992年发生火灾烧的片瓦不留,2000年搭建成临时棚,1994年市土地部门进行全市土地勘察制作地形图,由于那时候没有重建老房子,现在土地部门的地形图上没有原来的房子,现在想申请登记土地证,不知道该怎么办。 1.有宗地号,宗地图。 2.有档案局的旧档案,
我们村的土地前几年承包给一个单位,后来这个单位又将土地转包给个人,面积为4000多亩,转包人又从国土局办理了国土使用权证,这个证办理的合法吗?有无法律依据?
购买修建在集体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国家是否会强制拆除且不予补偿(有集体土地证)
如今我们市有很多修建在集体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价格比较合适。我怕买了之后国家会强制拆除不予补偿.如果没房产证这个我到考虑过.反正是住的.价格便宜没的房产证倒无所谓.就是怕住几年后国家会强制拆除而且不不会做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