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开庭审理离婚纠纷时,被告方在庭上的答辩状上说原告方1年多没回家,这一年多算不算分居的时间!
原被告双方都在庭上确认了这一时间属实!
我与老公2006年结婚,结婚前他家出钱买了一套房子给我们结婚用,当时市价25万,装修我自己出了一万,其他都是他家出的,当时房子房产证写的我婆婆的名字。后2008年我们卖掉了那套房子又换了一套大点的房子,卖那套房子卖了45万,又换的这套房子当时市价65万,等于我们自己和他家里又各自出了10万共计20万再加上卖房子的45万
我和我老公结婚6年,他是老师,我没固定工作,有个快满3岁的儿子,由于感情不合,丈夫提出离婚,现在住的房子是结婚前公婆买的,婚后跟着赔过一部分贷款,婚后又在老家盖了一套,请问小孩会判给谁?房产该如何分配?
房子为我婚前的房子,是写上我一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协议上写一半归儿子,我现在房产证丢了,补办的时候,是否需要儿子和监护人在场,一定要加上儿子的名字吗?
想要离婚,但不知房产到时如何分配,具体情况:男方现入狱,房子婚后购置,付款方式是已付定金(是双方共同所付),尾款(未付)马上要到时间一次性付清,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请问如果要离婚,怎么样房子才算女方的。 尾款马上要付了,但男方家里不出这个钱,女方现在也没钱,只能向朋友借,如果女方用借到的钱付清尾款,那
我和老婆离婚了,本来老婆是迁到我家,儿子跟在老婆名下。现在离婚了。孩子本来判给老婆。现在我起诉孩子判回来了。我想把老婆户口迁走,孩子户口迁回来。可以吗?有什么程序、
孙律师您好,我是一名鄂尔多斯市的27岁男性小青年。和一名比我大一天的女孩子去年12月领的结婚证,现在快办典礼了,有点小摩擦,经济方面有点担心和您咨询一下。 前段时间两家大人合婚之后,约定我们家把拆迁的人头钱7万和一些零碎包括零花钱和首饰计10万与买一个车这两个条件办妥就可以在9月办典礼,而且此前订婚时候除了
丈夫于今4月汽车肇事 妻子(我)5月外出打工回来得知 与其离婚 丈夫汽车肇事致对方受伤严重 私了不成 对方将丈夫起诉 将于7月中旬开庭 而丈夫没有工作 肇事前靠开车为生 没有存款 无法负担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 是否会让妻子承担 是否会冻结妻子存款(5月17日已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 ;离婚了妻子还需要承
我于今年3月离婚,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通过民政局签订了离婚协议(民政局两人签了字,盖了章的正式离婚协议),协议上签订“房产归我一个人所有”。但是,结婚时房产证办理的是两人共同所有权。现在,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没有过到我一个人的名下。女方以后如果通过结婚时共同房产证来争夺房产,我凭签订的离婚协议条
10年前,婚前买房她父母出了3万,并购置了家具,当时房价共15万,装修花了5万,婚后买了另一间房子(房价80万),其父母与姐姐共出了35万(姐姐5万,父母30万当时是说补贴给我们,姐姐的5万是借给我们的,但我们至今未还。过了几年,父母担心我们婚变,让我们签了协议,要求若卖房子则给他们3/8的房价)。后来女方出轨,面临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