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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10年前,婚前买房她父母出了3万,并购置了家具,当时房价共15万,装修花了5万,婚后买了另一间房子(房价80万),其父母与姐姐共出了35万(姐姐5万,父母30万当时是说补贴给我们,姐姐的5万是借给我们的,但我们至今未还。过了几年,父母担心我们婚变,让我们签了协议,要求若卖房子则给他们3/8的房价)。后来女方出轨,面临离婚,
女方要求:
对于第一套房,将现在房价的3/20付给女方父母,然后剩下的与男方对半分
对于第二套房,将现在房价的3.5/8付给女方父母,然后剩下的与男方对半分
女方说婚姻法规定,只有持续,稳定地与对方同居才是婚外情,才不具备分财产的权利,她只是先后与两名男人发生关系(与其中一名保持5年,但没有同居),但并没有与他们持续稳定地同居,因此扣除其父母权益后的所有财产都必须与男方对半分,想咨询律师这种分法合理吗,是否她有这个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man(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7-18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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