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家三口与父母一同居住单位房屋,母亲于1995年去世。根据单位房改政策,父亲于1999年购买了我们居住的房屋,我与妻子支付了80%的房款,父亲支付20%。因为我还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所以在2001年到公证处公证了上诉内容,并在公证书上说该房屋在父亲百年后由我继承。我想问一下,这份公证书能起到遗嘱的作用吗?等父亲百年之后,该房屋我能否全部继承?如果我哥和两个姐姐要求继承已经去世的母亲那份,法律能够承认吗?
我父亲在世时已与我母亲离婚,由于父亲走的突然没有留下遗嘱,我们姐弟二人能否直接继承?能否买卖这套房屋?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吗?听说办理过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父亲去世已五年了,现在办理还来得及吗?
案情:丈夫阿某与前妻有五名子女,阿某前妻去世后在结婚海某,阿某去世后及其前妻子女赶走后母海某并占有房屋,阿某有一套房屋及一部分存款,阿某遗嘱将房屋给海某,海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阿某子女腾退房屋,分割继承财产,法院判决房屋由海某所有,存款均分割。海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一直提出种种原因拖延强
1、我姨妈是孤寡老人,一直和我家一起住,我们来照顾她,以后她百年归老后的房屋,作为外甥的我有继承权吗?如果她生前立了遗嘱(以到公证处公证了),说房产一间归我,一间归外甥孙,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2、我姨妈一直未到街道办理孤寡老人证,怕待她死后房产归政府所有,请问她已立遗嘱把房产留给我,对她办理孤寡老人证
若父亲过世,我是否能继承全部房屋? (此婚内财产约定能否起到遗嘱的作用)
父亲承租的公房遇到拆迁,先再婚的,后签的拆迁协议。女方带一名未满18周岁的儿子。 父亲在再婚后写明《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1.婚前男方承租的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XX路XX户公房一套,该房所有承租及购买的一切权利均属于男方,承租期间男方以个人财产支付租金,购买时男方以自己个人财产予以购买,购买后该房属于
我们是农村拆迁户,现有一老奶奶有两个儿子,个人单独分到一套60平方的住房,在过去的十几年里老人一直跟着小儿子过。并且在过去的十几年中,老人也一直在帮着小儿子一家料理家务,对大儿子一家不闻不问,大儿子一家在过去的十几年当中,也未对老人进过什么孝道(主要是老年这十几年里能跑能动,都还在给小儿子持家,,你对
人民法院对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协助执行事项里对要求查封的房产提供的是房屋他项权证号,是否符合规定,是不是必须提供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号 他项权利证也能代替房屋所有权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