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08年10月受工伤二级伤残,未参保,按深圳的标准该赔偿多少钱?
有个工人2008年10月受伤,下身瘫痪,二级伤残,现在还在医院,单位没给买社保,医疗费单位一直在付,现在工人想回家休养,一次性解决 ,按深圳的标准,单位得赔偿多少钱?
我爸今年51岁,左跟骨骨折,经鉴定为9级伤残,他月工资为3000元/月,请问一下九级工伤赔偿得多少钱?具体是怎样算的?
2008年9月2日我父亲(58岁,是单位的老职员,做车间主任)在啤酒厂工作时,酒瓶倒下爆裂,瓶玻璃切入右臂。诊断结论为:右前臂切割伤,右动动脉断裂,右尺神经断裂,右尺屈肌断裂。2008年10月1日出工伤认定书。2009年4月27日出七级工伤鉴定书。后来就所有的医药费等全报销,另外赔到了1万4仟元。我想问这样的赔偿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