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协议能被反告敲诈勒索吗?协议书用补偿协议书还是赔偿协议书?
朋友无辜受一起案件牵连并被判刑,并且判刑较重,想上诉,因同案多人,上诉可能会加重主犯第一和第二被告的刑罚,并且朋友也是被第一和第二被告案件牵连,经其他朋友调解,第一和第二被告愿意补偿朋友损失,但朋友担心过了上诉期后,他们反悔诬告朋友敲诈勒索,签了一份补偿协议。协议大概如下: 补偿协议书 甲方:XXX身份证号:,XXX身份证号: 乙方: XXX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乙方因XXX案受牵连被判刑一事补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分次补偿给乙方损失合计人民币XXXXXX元。 二、付款时间及办法等:甲方现因资金紧张,首次支付乙方现金人民币XXXXX元,协议签订当日或次日支付;余款待资金宽裕时支付,但期限不能超过1年。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四、甲方履行补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补偿费用要求。 五、甲方 履行补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补偿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我亲戚作为中间人,介绍一卖黑发票的妇女给一团伙,企图从中勒索些钱从中分赃,当他发现事情将要发展成绑架时,他想从中退出,他也逼迫被拉上车,中途装作晕车下车。团伙将那位妇女拉到偏僻地方向其家人勒索50万未遂,对妇女脱掉衣服,只穿内衣,在室外受冻。请问律师我亲戚犯罪为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主要是量刑。
一事主和一个朋友在游戏厅内玩游戏,事主朋友认识游戏厅内的一个男子,后事主与该男子聊天,在聊天中那个男子问事主是家哪里,但事主不肯相告,而那个男子认为事主太“串”(嚣张的意思—),于是打了事主两巴掌,而事主朋友跟那个男子说算了,不要追究下去了,但是那个男子不肯罢休,要事主拿三四十元才肯放事主走,事主称
在超市偷盗价值23元的物品,被超市方要求赔偿2000,算是敲诈勒索吗
我弟昨天晚上在超市一时鬼迷心窍,偷了价值23元的食品,出超市后被防损员抓到小屋,问我弟是私了还是送到派出所。他当时害怕极了,并且态度诚恳承认错误,要私了,防损员就说在超市偷窃是一赔一百倍,要求我弟必须交2000元。我弟没钱,防损员要求我弟把钱包、银行卡交出来,然后要了银行卡密码并去查询,发现银行卡没钱,就
我的笔记本让人故意摔坏。还殴打了我 。我去找那个人赔偿。当时他说没那么多钱 先给了我500 然后又给我一个数码照相机。跟我说做抵押 。说他明天给我把钱汇过来。第二天他给我汇了1500 我也曾经说过。你不赔偿我笔记本我就报警。这算敲诈勒索罪吗。相机和500块钱是他自愿给的。
事情是这样的: 我怀疑我的同学校的女孩子偷了我手机,开始我没去找她问清楚.事发一年以后又碰到了,一天晚上和一群朋友在酒吧碰到那女孩子,我记以前怀疑她拿了我手机,我就随口跟我朋友说怀疑她拿了我手机,我朋友让我去找她问清楚,因为事阁很久我怕在去问也不会问出什么来,就算了没有去找他。我朋友找她过来谈了下但是没谈手
在结婚一个月前,我拿到了未婚夫和公司已婚女同事的开房记录,分手后,给女方发了短信:要求两人给予五万的赔偿金,并且男方离开公司。第三者说我对其构成了敲诈勒索,这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