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周口市一个县级的行政单位做临时工八九年,一直没有转正的希望,不想干了,要求单位在经济上进行补偿,我现在的工资是700,几年前是500,普通的正式工一个月都一两千了,我想通过法律来进行经济补偿。需要我准备什么证据吗?
我们在电信工作干得都是编内人员工种和工作,甚至比他们更辛苦责任更重,学历也比他们高.但我们的工资福利却是编内人员的年三分之一,我们每个月要多做四天.一年要多做四十八天.法定节假日要加班.但他们编内人员休息.加班费照样拿,比我们还多.这合法合理吗.工资不公开偷偷摸摸分.剥削我们的劳动力和报酬.我们很气愤.太不公平不
工伤伤残等级4级 按川人社发[2010]7号文件第2条规定: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80元。增加伤残津贴后,月伤残津贴不足950元的,增加到950元。涨工资! 但现用人单位该文件第6条规定: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
本人在某国有事业单位工作5年,第一年刚进去时签过一份3个月的临时合同,后一直未签合同工作至今,工资每月1000元,与有编制正式工担当同等工作,而且单位5年一直未给我买任何保险,今年早有辞职念头,打过报告要求加工资,领导未批,现不想再做下去了,本月想辞职,请问我可得到赔偿吗?具体如何操作、步骤如何?
我们一批职工子女,同时进入单位工作,现在快满五年了,单位最近下来几个编制,其中没有我们普通子女的,去找领导他们说,最先照顾干部子女,其它人等以后,但是我们明白,没有以后了.而且五年内我们比其它职工的工资少了一半,所以长期处于同工不同酬,去年听说有同工同酬的说法,但是我们不懂,所以只好做罢.领导 口口声声说这就是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