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劳动合同变更,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对以后赔付有影响吗?
我今年3月1号在厂里工作时受伤的,现在工伤认定下来了。由于我是派遣工,现在我在的哪个厂和派遣单位的合同到期了,厂里现在叫我签他们的合同,并与原单位申请离职(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对我以后赔付有没有影响,我在网上看受伤职工和原单位解除合同,工伤职工就和原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了。是这样的吗? 到目前还
你好,我是一家冶金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员,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工伤赔付的问题。 我们公司有几位员工在工作中因违规操作,造成手部残疾,分别评定为八级、十级伤残,公司给看好病后,他们准备辞职,向公司要求赔偿。 请问按照工伤条例,和本地区的平均工资怎么赔付?他们要的太多了,公司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
我公司一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生脊椎压缩骨折(三分之一),无需手术,但需回家静养,员工还未做工伤鉴定,公司已经为员工支付了数千元的医疗费用,现在员工向公司提出一次性赔偿五万,这个金额公司无法接受。 员工未与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未购买保险,但是双方约定公司每个月额外给予300的保险补贴,用与员工购买保险。
就是同一个公司两次工伤,第二次工伤后被开除,所赔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只能拿
就是同一个公司两次工伤,第二次工伤后被开除,所赔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只能拿一次么?可是是两度受伤。
首先,工人是由于自己操作不当导致自己左手大拇指被割裂,后经过医治治好,被判定为九级伤残,请问在这个过程中工人自己有没有责任?后期的赔付条款依据是什么,该怎么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