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家干洗店的加盟商家。最近工商发来一张处罚通知,说是我店的顾客须知里面包含有霸王条款。我的问题是:1、我们采用的顾客须知是总部的统一企业文化文件,责任方完全是我们吗?2、在工商执法过程中,工商行政部门并没有任何一次的口头警告或文件告示,就直接处罚,合适吗?3、里面包含的条款并没有对任何一个消费者实实在在产生过影响或客户投诉,只是以一种便利的方式约束,直接处罚,可以吗?
2011年6月26日,我在杭州华尔街英语武林广场中心顾问的洗脑下报读了华尔街9个级别的学习,学习时间总共27个月,学费共计38300元。当时我还没有毕业说没那么多钱,他们一再游说我申请银行分期贷款,甚至通过伪造我的个人信息办了一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额度是33000元。学习了一个月后,因为工作的原因冻结了学习合同,2012年
我是给超市送货的,今天工商在超市把我送的货拿走了,说包产品的内纸没有说明可不可以食用,说要处罚2万元,东西也不是我生产的呀,谢谢
公司法人代表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决议会议等文件上伪造我的签名,在我不知情下,在杭州把公司成立了;我提出做笔迹鉴定,他将面临工商罚款。为了逃避处罚,他发短信威胁我说要立即注销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时让我一个人承担损失,就算资不抵债,关门大吉,也不会让我拿到一毛钱。现在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并且要
我是汽车4S店的一个售后业务员组长,四月分有一辆车来本司做维修,当时有我一助理负责接待进场,但在维修后客户反映车辆的前挡风玻璃无故受损,由于此类案例在车行业里面的潜规则是只要进公司前业务员没有登记说明一般都有4S店承担,当初公司纠缠不过用户,赔偿了挡风玻璃一块,4S店价格约三千块钱费用,因为公司没有完整的
商铺实际面积为44平方,图纸面积为75平方,现商店肆意以所谓81平方计算,该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同时在解决过程中,商店采取封门,断电,强制接受其所谓平方面积等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忘予以解答,谢谢!
入职前我没细看公司《员工手册》就签名确认了,但后来才发现有好多“霸王条款”,结果没有遵循,这么说那份《员工手册》还成立吗?我没遵循会不会违背了协议 如果手册里面的员工福利公司一直没有兑现那我可以追加吗
我一共订了40节私教课 由于上大学日程比较紧张 所以不能每天都去 合同上写的是在3月底把课上完(我问了我的私教如果我没能在规定时间把课上完怎么办 他说没关系可以继续上课)等我再去的时候 教练告诉我不能上课了 说我的卡被封了 要再续交5节课的钱 才能继续上课 我只上了12节课 还有28节课没上 又让我在交5节课的 我觉得
我已经写好诉状,和诉讼理由以及基本概况!想麻烦律师再指点一下,谢谢! 起 诉 状 原告:XXX,男,汉族,19XX年12月15日出生,系XXXX单位职工,住XXXXX区XX小区XX号X门XXX室。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 被告:XXXXX房地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我公司为消费者发放了一批会员卡,会员卡使用说明中有一条包含了“此卡所有权及解释权属本公司”,现在工商部门在查这件事,请问是否有什么办法消除这个影响,发出去的卡很多收回更换的办法不现实?是否可以在报刊、媒体上发申明等作废这一条内容?望解答!谢谢!!